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介绍
学院介绍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117名(含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双聘专任教师15名),其中,专任教师89名,实验室管理人员17名,行政管理人员11名。专任教师中,教授、研究员和正高级工程师23名,副教授、副研究员和副高级工程师45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5名,博士生导师16名,硕士生导师52名;国家级专家、人才3名,部、省级专家、人才30余名,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学位点。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均已进入ESI世界排名前5‰。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专业均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基础化学化工实验中心和材料学专业实验教学中心是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科研平台拥有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绿色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光电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省石墨烯粉体及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光电功能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分子设计与绿色转化高校重点实验室,厦门市高分子与电子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以及校设科研机构: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新一代物质转化研究所等

近五年来,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以及省市科技计划和企业开发项目等百余项;在Nature、JACS、Adv. Mater.等国际著名期刊发表SCI论文四百余篇;研究成果多次获省部一、二等奖等。

学院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境外合作院校开展联合科研、多层次学生联培,在读本硕博三层次境外生24名;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日本、瑞士、新加坡等国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建立了良好的国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教职工始终保持艰苦创业、励精图治、奋力拼搏、锲而不舍的精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2年学院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称号;2003年学院工会获福建省“模范职工小家”称号;2010年学院获得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团委荣获“2013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16年学院新能源材料科研团队荣获福建省“五一先锋号”称号;2017年学院高分子与功能新材料创新团队荣获福建省“五一先锋号”称号。2023年获得学校评选的首批“文明学院”称号。2024年学院工会荣获“华侨大学2021-2024年度工会先进集体”称号。

党建工作有力。学院现有党支部13个,师生党员284名。2017年以来,获新时代福建省党建品牌优秀案例和华侨大学“一融双优”党建工作案例各1项、获福建省高校党支部“立项活动”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奖9项,1名党员事迹获评福建省高校基层党建“三个好”《党员好故事》、1名教师党员获厦门市首批“教育世家”荣誉称号、1名教师党员获华侨大学党员好故事荣誉称号、5名学生(其中4名党员)获华侨大学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1个党支部获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通过福建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获华侨大学先进党支部6次,3个党支部通过首批福建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验收、1个党支部通过华侨大学首批党建工作示范党支部培育验收,2024年11月,材料系教师党支部通过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验收。

学生工作扎实。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2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366名。学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思政建设,1项目获评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思政精品项目。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意识,近三年来本科毕业生升学和出国深造比例近40%,学生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奖60余项。近五年,1名学生获评“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2名学生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新形势下,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学院将秉承“博学、笃行、求是、创新”理念,立足福建,面向全国,放眼全球,以“教学立院、科研兴院、人才强院”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科建设为依托,不断推进各学科的建设内涵,强化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学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加速培养新时代理工科人才,为学校的腾飞和祖国的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链接
网站后台管理       华侨大学就业网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邮箱登录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教务处       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       华侨大学团委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2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