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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2009-12-26  点击:[]

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

1.当实验室起火时,在场的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责任扑灭火源,如果教职工和学生同在现场,则教职工负有扑灭火源的组织和领导责任。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一般小火可用湿布覆盖燃烧物灭火,火势较大时可用灭火器,基本上每间实验室都配有干粉灭火器。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先拔下灭火器把手上的保险插销,然后一手提着把手,一手握着喷管对着火源,用力压下把手即可开始灭火。如果在起火的实验室找不到灭火器或灭火器不够用时,可到邻近的实验室或消火栓处取用,按下消火栓箱门上的按钮,即可打开箱门。在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可视情况关闭该实验室的总电源开关。

3.当发现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火情,以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等。同时,还应该拨打厦门校区24小时总值班电话(0592-6160000)和保卫处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0592-61601106161689),以保证消防力量及时到达和学校及时启动组织指挥系统。

4.在打完以上3个电话后,要拨打电话通知学院的相关人员,包括学院实验室秘书、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以及学院其它领导。只要打通相关人员中的一人即可。

接到报警的学院相关人员要询问火灾的地点、火情、是否打通火警电话等情况,并再次向119和厦门校区总值班电话报警以确保消防力量的及时到达,同时视情况通知学院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指挥。

5.现场人员在及时报警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现场附近人员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在灭火中,必须注意现场人员的安全。当确认单纯使用灭火器难以控制火情时,应采用消火栓灭火。使用灭火栓之前,应先确认起火实验室的总电源开关已关闭,实验室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并派人尽可能关闭邻近实验室的电源。

使用消火栓的方法是,先打开消火栓箱门,按下消火栓按钮,向楼内人员发出火警,接着将水带的一端与消火栓接口旋紧连接,另一端与水枪旋紧连接,然后一个人紧握着水枪站在实验室内靠门的位置,水枪对准起火位置,另一个人打开消火栓的阀门。灭火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当火情难以控制、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时,灭火人员应撤出实验室,在走廊上控制火情。当火势迅猛扩大时,应组织楼内人员撤离大楼,等待消防人员的到来。人员撤离大楼时,不能使用电梯,应从楼梯撤离。

6.当发现其他实验室有火情,而该室人员不知在何处时,如果实验室的门敞开,应查看火情,视火情采取相应的救火措施;如果实验室关闭,应用手背触门,检查门是否发烫,没有发烫时可以打开门查看火情,当门发烫时,应迅速报警;如果实验室的门没有发烫,而门是锁着的,应先报警,然后尽可能通知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

当发现火势已非常迅猛,应放弃灭火,先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向楼内人员报火警,接着打电话报警求援,然后尽快组织楼内人员撤离。

7.材料学院与化工学院使用同一座实验楼,两个学院的实验室交错在一起。当化工学院的实验室发生火情时,材料学院的教职工和学生都有参与扑灭火源和报警的责任,并视情况通知材料学院的相关人员(实验室秘书、院分管领导)

二、爆炸

1.爆炸事故分为物理爆炸事故和化学爆炸事故。爆炸事故具有突然性和巨大破坏性等特点,往往伴随着物体破坏、人身伤亡、火灾等重大损失。

2.实验室发生爆炸时,在场人员要立即卧倒,趴在地面不要动,或手抱头迅速蹲下,或借助其他物品掩护就近找掩蔽体掩护。如果爆炸引起火灾、烟雾弥漫时,要作适当防护,尽量不要吸入烟尘,防止灼伤呼吸道,尽可能将身体压低,用手脚触地爬到安全处。现场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快地打电话报警,并应尽力帮助伤者,帮助止血,将伤者送到安全地方,等待救援人员到场。撤离现场时应尽量保持镇静,别乱跑,防止再度引起恐慌,增加伤亡。爆炸过后,非专业人员不要前往事发地区,防止发生新的伤害事故。

3.爆炸事故发生后,需要报警求援时,可拨打求救电话:火警电话119,呼救电话120,厦门校区医护室值班电话0592-6160120,厦门校区24小时总值班电话0592-6160000。报警时,要讲明发生事故的地点、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等情况。拨打的次序按紧急程度而定。

4.在打完上述求援电话后,要拨打电话通知学院的相关人员,包括学院实验室秘书、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以及学院其它领导。只要打通相关人员中的一人即可。

接到报警的学院相关人员要询问发生爆炸事故的地点、事故情况、是否打通求救电话等,并再次报警以确保救援力量及时到达,同时视情况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指挥。

三、化学品伤害事故

1.实验室化学品伤害事故主要有三种:一、化学品伤害皮肤、眼睛等外部器官;二、毒气由呼吸系统进入体内引起中毒;三、误食毒物引起中毒。化学品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主要是救护受伤害的人员。

2.如果不慎将酸、碱等腐蚀性药品溅洒在身上,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清洗,可视情况使用水龙头、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等。如果化学品溅洒在眼睛上,切勿用手揉搓,而应立即用洗眼器冲洗,冲洗时要避免水流直射眼球。没有洗眼器的实验室,也要立即想办法冲洗。

如果发生气体中毒,指导教师应马上组织人员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中毒严重如已昏迷者,应立即由具有人工呼吸常识的人员做人工呼吸。

如果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催吐可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呕吐。

3.发生化学品伤害事故时,现场人员除了要迅速采取适当的救护措施外,还应根据受伤害的严重程度,及时联系医院救治,拨打呼救电话120、厦门校区医护室值班电话0592-6160120、厦门校区24小时总值班电话0592-6160000。呼救时,要讲明发生事故的地点、受伤害情况,以及呼救人的姓名、电话等。

4.在打完呼救电话后,要拨打电话通知学院的相关人员,包括学院实验室秘书、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以及学院其它领导。只要打通相关人员中的一人即可。

接到报警的学院相关人员要询问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情况、是否打通求救电话等,并再次报警以确保救援力量及时到达,同时视情况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指挥。

四、触电、创伤、烫伤

1.如果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如果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马上联系医院救治,同时报告学院相关人员。呼救的电话及方法如化学品伤害事故。

2.如果在实验室受到尖锐物体创伤,伤处不能用手抚摸,也不可用水洗涤,轻伤可涂以紫药水(碘酒),贴上创可贴,必要时用绷带包扎。若是玻璃创伤,应把碎玻璃从伤处挑出。

3.如果受到烫伤,不要用冷水洗涤伤处。伤处皮肤未破时,可涂擦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用碳酸氢钠粉调成糊状敷于伤处,也可抹獾油或烫伤膏;如果伤处皮肤已破,可涂些紫药水或1%高锰酸钾溶液。

4.创伤或烫伤严重者应立即联系医院救治,同时报告学院相关人员,呼救的电话及方法同化学品伤害事故。

200911

常用电话

火警 119 呼救 120 报警 110

厦门校区保卫处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 0592-6160110, 6161689

厦门校区医护室值班 0592-6160120

厦门校区总值班 0592-6160000

材料学院实验室秘书 翁建新 0592-6128852, 6162251

材料学院分管实验室院领导 林碧洲 0592-6166091, 013860728091

材料学院其它院领导季娜 0592-6166028; 林志勇 013110960196; 林金清 013107812288

化工学院实验室秘书 曾明荣 13225927095, 6162301

化工学院实验室秘书 蔡婀娜 13255001863, 6162302

化工学院分管实验室院领导 许绿丝 01333849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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