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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2009-12-27  点击:[]

一、按时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该次实验由本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其它时间补做。一学期累计三次未做实验者不能参加该课程考试。

二、注意文明卫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或打闹,严禁吸烟、进食,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纸屑杂物,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

三、实验前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

四、实验时应严肃认真,耐心细致,服从教师指导,回答提题。如实记录实验数据,数据记录经指导教师签字后连同实验报告一并上交。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准抄袭他人实验结果。凡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均须重做。

五、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和实验器材。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物品,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出室外。如发生事故或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报告指导教师及时处理。

六、对违反实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或损失者,责令其提交书面检查,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或赔偿损失。

七、实验完毕后,应整理仪器,将所用仪器设备恢复原位,关闭水、电、门、窗,清洁室内卫生。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后方可离开。

2002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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