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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11-04  点击:[]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相关工作的通知

材料学院各毕业班(本科、硕士、博士)

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为毕业生择业提供便利,现将《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由学校统一制作,每位毕业生均要求填写(含各类考研、出国、考公)。是毕业生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主要推荐材料,是毕业生择业阶段用来证明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有效凭证,也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推荐函填写务必认真、求实、清晰、美观

2.毕业生本人要如实填写推荐函,如有虚假信息,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推荐函必须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和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方可生效。

4.发放范围: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二、使用方法

推荐函原件每生只有一份毕业生在未确定意向之前,请向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确定就业意向后,方可将就业推荐函原件交与用人单位。

三、填写方法

1.学生在电脑端完成电子表格的填写后,请注意不要变动表格的格式,确保填写完整后表格依然为两页,其中“学院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一栏建议由学生本人联系班主任或者导师确认后再填写,字数控制在150字左右,完成后班级统一收齐后打印(选择纸张克数120克双面彩印)再找导师班主任签字。推荐函的空表:同学可直接下载附件1(境内生)以及附件2(境外生),或到华侨大学就业网(https://bys.hqu.edu.cn/info/1038/21191.htm)的“下载中心-学生下载”栏目下载。

2.推荐函填写不得缺项、漏项,没有的要填写“无”

四、审核要求

1.各班级须严格审核毕业生所填内容,确保准确无误。本专科学生由班主任签字,研究生由导师签字,收齐后交学院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各班收集收齐并汇总毕业生名单,填写《华侨大学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汇总表》(附件3),学号按照由小到大排序。

五、工作时间安排

114-118日,各班组织填写,班长/团支书119日上午12负责收齐所有推荐函(班主任或导师需签完字)并填写《华侨大学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汇总表》交至团委办公室,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lxytw@hqu.edu.cn文件需重命名成***班就业推荐函汇总表)。

119-1110日学院审核,盖章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完毕后将发放给每个同学,作为求职的推荐材料。

六、遗失、补办安排

就业推荐函原件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补办的,毕业生凭《华侨大学毕业生申请<就业推荐函> 审批表规程》(附件4),到所在校区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A区二楼大厅)办理。

七、其他事宜

毕业生离校后,学校不再出具推荐材料。

附件:1. 华侨大学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境内生)

2. 华侨大学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境外生)

3.华侨大学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汇总表

           4.侨大学毕业生申请《就业推荐函》审批表规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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