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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06-22  点击:[]

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材料〔201619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员民主

评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201661日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华侨大学材料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条例》、《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和《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团员民主评议等级

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一)优秀团员:

1、在思想方面积极进取,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党团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2学习方面表现良好,本学年上学期和上学年下学期成绩在班级的排名均在前40%

3、在社会工作方面,担任学生干部者在任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有奉献精神,其工作成效被多数同学认可;没有担任学生干部者能够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社会活动。

4、在生活方面,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同学关系融洽,尊重师长,群众基础扎实,没有违纪受处分(含通报批评)的情况。

5、社区表现分不低于100分。

6、须为注册志愿者。

(二)合格团员:

符合团员条件,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团员义务和积极参加团内及有关活动,没有违纪受处分(含通报批评)的情况。

(三)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与合格团员的标准有较大差距,但能够参加民主评议并有悔悟和进步的表现,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后进团员。

(四)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又拒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经帮助后仍不思改进的团员。特别是本学年内被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团员。

二、团员民主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必须按规范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团员自我评议

支部评议投票前,团员根据自己的政治学习、思想进步、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步:团支部评议

(一)评议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团员民主评议各等级所应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拟评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团员名单,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比例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采取四舍五入。

2、事先通知班主任开会时间和地点,邀请班主任和党建联络员参加。

3、团支委事先调查、了解优秀团员候选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并召开支委会讨论、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可以少于符合条件的团员名单,并在支部大会上做简要介绍。

4、准备选票。

5、安排好监票人、计票人。

(二)评议过程

1、支部大会应有本支部4/5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

2、评议开始前宣读《华侨大学材料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然后主持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简要介绍优秀团员候选人情况,或者由候选人自己介绍相关情况。

4、按照优秀等级名额进行投票。

5、统计各个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并进行排序。

5、组织委员或者宣传委员做会议记录。

6、如实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统计报表》,报学院团委审核。

第三步:学院团委审核

由学院团委在各团支部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团员的实际情况,做出最后的评议结果: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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