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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2020-05-19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207


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非毕业班本科生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均有资格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10%,详细名额分配情况见《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0)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以内。自立生原则上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各班具体名额分配及标准金额分配参考《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0),原则上各班级严格按照所划定的名额比例来评定,包括自立生和贷款人数也需严格遵守限定范围。(特别说明:目前的各班名额分配若出现名额波动,学院将另行联系班级负责人进行情况说明,且在班级上报的汇总表中按照顺序直接进行增补或剔除,所以请各班级上交汇总表时,严格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四、班级操作流程

1.班主任查阅通知、理解文件精神,成立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应包括班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所在班级总人数的10%且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通知本班学生申请。欲申请学生填写《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1)写明本学年资助需求和本学年的学习生活规划;以及《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附件7)

3.班级负责人收齐申请阳光成长计划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并将其情况进行汇总。班主任逐个谈话后组织评议小组召开阳光成长计划评审会议,根据学校资助政策、资助比例,依据学生实际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家庭支持、奖学金、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入学以来各方面表现等,按经济困难程度排序进行汇总分配学生资助等级。由班级负责人填写《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附件6凡申请者都排序填入汇总表,包括未分配名额的同学,应将其排序后汇总在表及《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9)

4.通知获得名额分配的同学进行网上申请,学生网上申请完毕后由班主任进行网上审核

、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结合今年疫情特殊情况,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班主任对申请的同学要进行点对点的谈话和调查,全面详实掌握学生的情况。对符合条件而未申请参加“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将其纳入。凡申请者班主任需要与其谈话,填写《材料学院阳光成长计划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3),以作为评定依据。

3.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公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受助信息,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4.“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考虑受疫情影响,各班级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5.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

、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申请、班主任谈话(525日前完成)

班级须高度重视学生提出的申请,派专人登记收集申请学生的信息、材料。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供填写《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附件7电子版材料。另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贷款系列表格》(附件11准备材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陈进强贷学金的同学需与班主任确认是否能评上阳光生,即只有评选上阳光生,才具备贷款资格)班级材料收集完成后,统一汇总且由专人保管,班主任根据申请材料进行逐个谈话,填写《材料学院阳光成长计划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3

第二阶段:班级联审(61日前完成)

各班组织成立以班主任牵头,含班长、支书、生活委员、其他未在申请名单内的普通同学代表数名在内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小组人数限定在5人或7人或9人。(注:若班长支书等班干部为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者,则不能成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

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同学,结合班主任谈话情况,评议小组参照其入学以来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审核。具体可参照《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4)进行量化评估,并填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附件5基本考察条件为:1. 拥护社会主义祖国,品行良好、诚实守信;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学期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或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

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结果须第一时间在班级内公示。如有异议,可在班主任同意下进行班内调整。班级负责人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顺序填写《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附件6以及《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9)附件6需要手写的地方要求字迹清晰无涂改,且须班主任签字、评小组成员全部签字因疫情原因,纸质版材料待返校后补齐所有申请同学的所有材料分类整理附件1-7和附件9电子命名“20**级**班阳光成长计划评审材料61中午120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clxytw@hqu.edu.cn

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就是时间安排由班干部与班主任协调安排,但务必保证6月1日中午12:00前能准时报送材料。

第三阶段:学生网上申请和班主任网上审核6月1日-6月4日

1.班级评小组确定好名单和等级公示逐一通知评上2020-2021学年阳光生的同学登录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络申请,申请等级等相应信息与班级评审结果保持一致,需进行贷款的同学需要同时在系统中申请贷款填写相关信息接下来班主任网上审批

2.班主任登录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班主任审核,请班主任严格按照班级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班主任系统审批后的名单及等级与最终班级审核汇总表的信息一致

阶段:辅导员谈话学院审核及公示

辅导员可在查看学生递交材料、与申请学生谈话后对班级递交名单进行部分调整。名单最后由学院党委召开学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确定后将在学院主页、公告栏及班长支书群公示。各班级注意查看并告知学生本人和班主任。学院公示后,纳入阳光成长计划的同学需提交材料学院光成长计划成员承诺书(附件8(交时间另行通知)

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及发放:6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贷款材料。6月下旬,组织陈进强贷学金合同签字,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名单报送中国银行。预计8月份贷款款项到账。

2.勤工助学申请:6月下旬将进行本学年暑假及下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国家助学金发放: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0-2021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5.国家助学贷款及陈进强贷款针对学费没有缴清并无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或经济非常困难有强烈需要的同学。不可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申请。

6.只要有申请此次阳光生的同学都需要进行班主任谈话,在班级审核汇总表里,排序依次为一等、二等、三等、自立及未评定上的同学且每个等级名单均需按照困难程度从高到低排序。

7.“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成员在受资助期间如出现因学习不努力造成成绩严重退步、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证明、社区表现分较差以及使用高消费物品等与贫困资助精神相悖者等情况,将视情况予以降低各类资助等级或退出“阳光成长计划”。


附件:

附件1.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

附件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材料学院阳光成长计划学生谈话记录表

附件4.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附件5.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

附件6.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

附件7.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

附件8.材料学院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承诺书

附件9.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附件10.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

附件11.贷款系列表格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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