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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校级院级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2020-10-13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2036


关于评选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校级院级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材料学院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20206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10月份开展2019-2020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二)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四)我院学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如下:一等博士3名,一等硕士12名;二等博士10名,二等硕士36名。校研究生三好学生6名,校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4名。具体名额的分配视当年度各专业在校学生人数和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而定。

(五)材料学院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成果奖励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二、几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华大研〔201720号文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符合条件的同学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学院校级、院级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汇总信息表》,并附上成绩单(找张老师打印)、荣誉证书、论文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表,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各类汇总表电子版请各班班委汇总好后1016日前发至邮箱:zjx@hq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学院E4-311周老师。普通学业奖:2020级由班委填写表格后提交电子版,20182019级由学院统一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01016日中午12点前交给班委,再由班委统一报送学院。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2、本次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流程为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将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计算并综合排序,择优推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人选。

3、各类学业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的学生中产生。

4、请研究生务必查阅相关评审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所有论文发表、担任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参加各类活动获奖等综合表现情况均以2019-2020学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认定。

6、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各类评审文件。


附件: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相关附件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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