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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评发2011年度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2011-05-11  点击:[]

关于评发2011年度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

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帮助经济暂时困难的香港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香港学生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在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的捐资支持下,根据《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拟于6月份评发2011年度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发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时间及评选程序

1.申请时间:523-5月30。凡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各学院在开展评发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在6月3(周五)前将推荐名单送学生处境外生科。

2.申请人根据《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由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签署意见,经学院复核后送学生处境外生科汇总审核,评发结果经公示后于6月中旬公布。

附件:

1.《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2.《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rar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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