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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上海和氏璧奖学金、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2011-11-08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材料总支20115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上海和氏璧奖学金、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材料学院各班级: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奖学金评选办法》、《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挑战杯”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技能大赛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拟于11月评选上海和氏璧奖学金、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和氏璧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

1.上海和氏璧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1200/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人800/学年;其他两项奖学金各设立三个等级:一等每人800/学年、二等每人600/学年、三等每人400/学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

1)评选条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30,且学习绩点在班级前30(境外生均为4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100分。凡当学年因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侨大学奖学金和匹克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不参与评选。

2)评选程序:学院根据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0%)和学习绩点(20%)计算综合排名,并从高到低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直接进行评选。不需要个人提出申请。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

1)评选条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境外生60%),且学习绩点在班级前60(境外生7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100分;担任学生干部(含校、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支委、班委团支委等学生干部)满一年,任职期间工作积极认真,能够较好地完成学院和班级交给的任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

2)推荐名额:每个班级可推荐1名候选人(班级总人数45人及以上的班级可推荐2名),凡当学年获得优良学风班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的班级,院里按11追加班级候选人名额;团委和学生会可推荐经考核合格的副部以上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左右的候选人,若当学年获评校优秀学生会,可追加1名;学生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对于在支部建设、支部立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可以适当追加名额;班级心理保健员由院团委根据校心理辅导中心反馈的表彰名单择优推荐候选人。

3)评选程序:班级干部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研究推荐候选人,再由班级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多者入选,也可由班主任直接推荐人选;团委、学生会可推荐若干候选人,候选人由团委书记召开团委、学生会常委会讨论并最后确定;学生党支部候选人由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心理保健员由院团委根据校心理辅导中心反馈的表彰名单提名候选人;最终获奖名单及评定等级经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报院党总支审批确定。

班级干部在班级推荐完毕后,由班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干部类)申报表》(见附件一),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班优秀干部申报表”。

团委学生会干部推荐后,由团委书记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干部类)申报表》(见附件二),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委学生会优秀干部申报表”。

党支部干部在支部推荐后,由党支部书记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干部类)申报表》(见附件三),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党支部优秀干部申报表”。

4.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

1)评选条件:代表学院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团、为学院拉赞助、联系用人单位等,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勇于创新,并取得较明显成绩。

2)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核,上交学院;如果属跨班级组成的团队,由团队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直接向院团委提出申请;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班级和团委提名的候选人/团队的工作表现进行审核、评定等级,并将最终结果报院党总支审批确定。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级统一申报,班级统一汇总,由班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社会实践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社会实践类)申报表》(见附件四),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班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表”。

如果是跨班级组成的团队,由组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社会实践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社会实践类)申报表》(见附件五),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队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表”。

5.文体奖学金评选条件

1)评选条件: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市、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并获得较好名次者入选。文体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为一等奖;获得省级奖项的为二等奖;获得县市级、校级奖项的为三等奖。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个人为学院赢得10分及以上者、团体接力获得校前三名者可参与评选文体奖学金,其余不参评。

2)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核,上交学院;如果属跨班级组成的团队,由团队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直接向院团委提出申请;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班级和团委提名的候选人/团队的具体表现进行审核、评定等级,并将最终结果报院党总支审批确定。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级统一申报,班级统一汇总,由班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文体奖学金、院级奖学金(文体类)申报表》(见附件六),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班文体奖学金申报表”。

如果是跨班级组成的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文体奖学金、院级奖学金(文体类)申报表》(见附件七),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队文体奖学金申报表”。

二、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

1.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分“挑战杯”和实验技能大赛两种奖励。

2.“挑战杯”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

1)评选条件:积极参加“挑战杯”系列活动并以小组形式报名,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2)评选程序:团队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直接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华宸光电奖学金评审小组会同华宸光电公司进行评选,最终获奖名单由华宸光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以团队为单位,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挑战杯”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八)由指导老师或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时间交至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文件请重命名成“***团队挑战杯科创奖学金申报表”。

3. 实验技能大赛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

1)评选条件:参加学院实验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特等奖者,每队奖励600元;获得一等奖者,每队奖励400元;获得二等奖者,每队奖励200元;获得三等奖者,每队奖励100元。

2)评选程序:团队经指导老师/班主任签字后直接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华宸光电奖学金评审小组会同华宸光电公司进行评选,最终获奖名单由华宸光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以团队为单位,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技能大赛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九)由指导老师或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时间交至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64261123@qq.com。文件请重命名成“***团队实验技能大赛科创奖学金申报表”。

三、院级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

1.院级奖学金按照学业类、干部类、社会实践类和文体类分别设定申请条件和评选细则。院级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800/学年,二等奖每人600/学年,三等奖每人400/学年。

2.院级奖学金(学业类)评选条件、程序

1)评选条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且学习绩点在班级前40%(境外生均为5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100分。凡当学年社区表现累积分低于100分的、受通报批评的降一等。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侨大学奖学金、匹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不参与评选。

2)评选程序:学院根据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0%)和学习绩点(20%)计算综合排名,并从高到低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直接进行评选。不需要个人提出申请。

3.院级奖学金(干部类、社会实践类、文体类)的评选条件和程序与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相同。

四、评选的截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1.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以团队参加的,按团队进行奖励;以个人参加的,按个人进行奖励。如不属大集体项目(10人以下项目),且已经获得物质奖励,则不再进行重复奖励。

2.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中,代表学院组队参赛且队员超过10人(含)的大集体项目,则视当年奖学金总额情况,在原定等级基础上上浮一个等级。

3.各班请按照以上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做好推荐工作,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准备好各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学年获得先进班级、优良学风班级、先进团支部的一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4.请各申报同学/班级/团队将奖学金申报表及各类材料在1114早上9点前交至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电子版同时发送至1264261123@qq.com

附件:材料学院校友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申报表

材料学院校友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申报表.rar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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