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勤助贷  |  正文

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2-09-10  点击:[]

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举办“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全国学生征文活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曾经获得国家资助的在校学生,含2012级新生。

三、征文要求

1.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5.同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四、活动日程安排

本次活动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各省、各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办,对获奖作品进行评选表彰。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9月22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踊跃投稿;9月23日—9月25日,各学院按照征文要求进行严格筛选,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月25日—9月27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作品,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五、评选与表彰

1.校内评选:各学院原则上按照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1%进行报送,校资助中心评出校级优秀征文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并将一等奖作品上报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提交征文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校级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校外评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全国优秀征文奖,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征文将分别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获奖作品将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并编辑出版文集《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专栏选登。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注:

我院征文报送方式:请将征文严格按照征文格式要求更改,并填写学生征文推荐表(见附件),将电子版一并发送到邮箱 1174731216@qq.com 。截止日期9月25日下午五点半。请大家积极参与。

附件2 学生征文推荐表.doc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网站后台管理       华侨大学就业网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邮箱登录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教务处       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       华侨大学团委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2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