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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校级、院级优秀班级的通知

2014-10-09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14〕36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校级、院级优秀班级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将于10月26 日(周日)下午14:30进行2013-2014学年校级优秀班级、院级优秀班级评选的现场汇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实际情况为标准,按照班级自主申报、公开展示汇报程序进行优秀班级的评选与表彰。

各班级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核对申报表和测评表,申报表和测评表于10月17日(周五)下午5点前交到院团委并发电子版到clxytw@hqu.edu.cn(请将两份表格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以班级命名)。

请各个班级做好申报与汇报准备工作。

附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班级、院优秀班级评选细则》

附2:《华侨大学先进班级审批表.doc》点击下载

附3:《2013-2014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测评表.doc》点击下载

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级优秀班级、院级优秀班级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1、校级优秀班级、院级优秀班级在全院所有班级中择优评选产生。

2、同年级相比较原则。

3、校级优秀班级、院级优秀班级不重复评选。

4、当学年因违反考场纪律、作弊等受到学校处分的,在评选校级优秀班级时一票否决。

二、评选方式

1、评选根据班级平均绩点、现场评述、挑战杯、实验技能大赛等课内外学术学科竞赛获奖人次、文体竞赛获奖人次、班级建设和班级学生干部比例、社区表现等综合评定。

2、计算公式:

班级平均绩点×50%+现场评述×20%+挑战杯、实验技能大赛等课内外学术学科竞赛获奖比例×10%+文体活动获奖比例×10%+班级建设×5%+学院评议×5%+附加(减)分

以上数据均以100分为计算参数。

3、计算方法

①现场评述以班级工作交流会的形式进行,各班级负责人及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为评委,按百分制评分,取平均值。评委评分采用同班级回避原则。汇报范围涵盖班级的学风建设、班风建设、班级特色、思想建设、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②挑战杯、实验技能大赛等科创、学科类竞赛获奖计入。

挑战杯系列大赛中,获校级特、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以10人次、9人次、8人次、7人次计入;获省级特、一、二、三、优秀等奖的分别以40人次、30人次、25人次、20人次、15人次计入;获国家级奖项的,以满分计。

实验技能大赛等,获特等奖以5人次计入,一等奖以4人次计入,二等奖以3人次计入,三等奖以2人次计入,优胜(秀)奖以1人次计入。

英语、数学等学科竞赛中获奖,按照国家和省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5人次、12人次、10人次和10人次、9人次、8人次计入。

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并按时结题,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以5人次、4人次、3人次计入。

③文体活动中,集体项目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荣誉者按照国家、省、市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以20人次、18人次、16人次、14人次、12人次和14人次、12人次、10人次、8人次、7人次以及8人次、7人次、6人次、5人次、3人次;集体活动获奖按照校、院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以6人次、5人次、4人次、3人次、2人次及5人次、4人次、3人次、2人次、1人次计入。个人项目按0.5个集体项目折算。(跨班级组队的按照队伍人数折合加分人次到本班级计算比例)

注:其他集体荣誉称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以10人次、8人次、6人次、3人次、2人次计入。个人荣誉称号按照0.5个集体荣誉折算计入文体类得分。(各类奖学金、社会实践各级积极分子和团队各级一、二、三等奖与优秀奖不计入得分)

④班级建设方面:思想方面(2.5分),积极分子为1人次,党员为1.5人次来计算。学风方面(2.5分),班级学年平均课堂出勤率低于90%,扣1分;班级学年平均课堂出勤率高于98%,加1分;在学校、学院专项工作中,如期完成的,按照优秀、良好、合格等级以1.5分、1分、0.5分进行加分。

⑤学院评议主要依据班级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班级特色建设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⑥附加分(共5分)

代表学院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并且圆满完成任务的班级加0.5分/次。

根据社区表现分数,排名楼栋前10%的加0.05分/人。

⑦附减分(共5分)

班级同学因个人违纪受到处分者,分别按照通报批评扣0.5分/人次,警告1分/人 次,严重警告1.5分/人次,记过2分/人次,留校查看2.5分/人次,勒令退学3分/人次,在总分中进行扣除。

集体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在总分中扣除5分,并按照处分等级上升以1分阶差递增。

根据社区表现分数,排名楼栋后30%且分数低于100分的扣0.05分/人。

4、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人数比例高者优先入选。

5、本细则所指奖项加分若同一项目涉及多项荣誉均以最高奖项得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三、评选步骤

1、班级申报,并提供数据及佐证材料。

2、举行班级交流会,并进行现场评述得分。

3、根据公式测算分数,进行排名并进行公示。

4、按照评选原则及名额,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向学校推荐。

四、本评选细则从2012年10月21日起执行。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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