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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2014-10-13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14〕 41号

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班:

为了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在获得2013-2014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全国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并准备编辑出版《2014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各学院至多可推荐1名学生。获奖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10月2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2846875293@qq.com,逾期视为放弃。

二、报送材料

包括学生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正文)两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 报送材料中无需附带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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