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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1-09-22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2124

 

关于评选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材料学院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9-10月份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今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人。

根据学院学科人数情况,现将学院名额进行如下分配:博士研究生化学专业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1人;硕士研究生化学专业2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1人。

二、参评对象

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学〔2021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材料委〔202123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材料委〔202122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小组初评推荐、校评审委员会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单及发表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SCIEI收录论文需盖图书馆检索证明,纸质版)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于9月28日下午16:30交到学院E4-311:方老师,电子版发送至clxytw@hqu.edu.cn 邮件命名为“姓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doc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办法.doc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0-2021学年).xls

 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0-2021学年).xls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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