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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实践技能大赛初赛结果暨复赛事项的通知

2015-05-19  点击:[]

共青团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5】22号

关于实验实践技能大赛初赛结果暨复赛事项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依据《关于举办华侨大学第三届实验实践技能大赛暨材料学院第十二届实验技能大赛的通知》,现将实验实践技能大赛初赛结果及复赛实验方案设计阶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互周知:

一、比赛时间

2015年5月23日(周六)下午15:00——16:00

二、比赛地点

无机考场E4-101、E4-102,有机考场E5-101

三、参赛人员(成绩详见附件)

无机(专业组)笔试成绩50分(含50分)以上的队伍(参赛组的40%);

无机(非专业)笔试成绩48分(含48分)以上的队伍(参赛组的60%);

有机(专业组)笔试成绩46分(含46分)以上的队伍(参赛组的50%);

有机(非专业)笔试成绩36分(含36分)以上的队伍(参赛组的60%)。

四、复赛形式

讨论加笔试的形式,每组两名同学参与,以讨论的形式得出答案。但不得影响其他参赛选手,不得夹带任何参考资料。

五、复赛内容

该部分题目为操作注意事项、误差分析、实验关键步骤的原理等,内容为具体的实验(列出实验步骤),试卷满分为100分。

六、其他

前两轮成绩按初赛成绩*0.3+复赛成绩*0.2计算

无机专业组将取前两轮成绩排名前30的小组进入下一阶段的赛事。

有机专业组将取前两轮成绩排名前20的小组进入下一阶段的赛事。

非专业组将共取前两轮成绩排名前2的小组进入下一阶段的赛事。

附件:1、实验实践技能大赛无机(专业组)初赛成绩.xls

2、实验实践技能大赛无机(非专业组)初赛成绩.xls

3、实验实践技能大赛有机(专业组)初赛成绩.xls

4、实验实践技能大赛有机(非专业组)初赛成绩.xls

共青团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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