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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遴选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6-05-28  点击:[]

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遴选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文件,11月中下旬,由教育部主办的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在厦门大学举行,有关年会的其他内容(详见附件1)。现就遴选项目的方案通知如下:

1.参会作品选拔范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出席年会)的论文及成果均可报名参加遴选。

2.根据要求,我校可推荐大学生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对此,每学院可推荐大学生学术论文1篇或参展项目1项或创业推介项目1项,各学院推荐累计不超过1项。

3报送方式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负责报送推荐材料;

2)报送材料包括作品推荐意见表及学术论文或项目展示或创业推介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

3)各学院在610之前将其相关材料送达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312,厦门校区A3楼教务处办事大厅并将其电子版提交至sjk@hqu.edu.cn。(请欲申报的,请在6月7日前按照要求填写表格进行申报,并发送电子版至clxytw@hqu.edu.cn。请务必与指导老师做好沟通)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

2.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遴选资料要求.rar

教务处

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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