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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011-10-09  点击:[]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134


关于举办第十九届挑战杯

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团委:

为激发我校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同时为校级以上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校团委、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决定于2011年11月份联合举办第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11日前各学院统一将参赛作品按要求报送至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将于11月下旬组织初审,12月上旬进行终审问辩和成果展示。

二、具体要求

1.充分重视,加大动员。本届竞赛是我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福建省第十一届、全国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重要基础,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1]17号)的颁布,发动更多的教师和学生踊跃参与科创活动。各团委的组织情况将纳入2011—2012学年五四红旗团委的考评指标之一。

2.组织培训,做好选拔。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结合竞赛进程,邀请相关专家举办讲座、辅导等,推进本学院学生科创活动的规范发展。对于作品申报数超过推荐数的,要组织专家学者做好院内选拔推荐工作,确保优秀作品能公平地被选拔、推荐出来。

3.明确重点,组建梯队。在认真组织参加本届竞赛的同时,应着重关注获得2011年学生创新启动基金立项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特别是一些比较有潜力的项目,给予重点关注与扶持,并及时、有计划地做好下一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准备,形成有序的梯队建设。

附件:

1.第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2.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控制数(含研究生作品数)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四日

附件1第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1. 参赛对象

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在校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等)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 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根据我校专业设置情况,分设信息技术、机械与控制、材料化工、土木建筑、经济管理、社科和法律七类。参赛作品必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参赛作品的申报程序、要求和时间

参赛作品以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0年9月以来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人限报一项作品)。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申报书》(表格可以从校团委网站下载),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一份、参赛作品和有关资料均为一式五份,另报送电子文档一份。

已获得学生科技项目启动资助并获批准的作品,应视作品的完成情况,参加本届竞赛(不含在学院控制数内)。

为了使竞赛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各团委在指导学生报送作品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作品报送格式的要求进行。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文本),要有封面,封面只需写论文题目(2号黑体)、作品类别(以上均为4号楷体)即可。论文格式为题目(4号黑体)、内容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以上均为5号楷体)和正文(4号楷体)。

⑵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附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包括该项成果的意义、基本思路、适用范围、先进性、科学性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文字说明的字体与论文字体相同)。

(3)所有作品的文字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行间距为20。

(4)学术论文及有关材料字数限8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字数限15000字以内。

(5)为增加评审的公平性,除申报书外,其他材料禁止显示作者姓名、单位和指导老师等会泄漏具体身份的信息。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4、评审及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将综合考察参赛作品的创造性、实用性、学术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因素进行评比,分设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对获奖作者发放证书和奖金,并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作品予以启动基金进行资助,同时对获奖的作品,按有关规定给予鼓励。

本次竞赛由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各学科小组推荐为特等奖的候选作品,将统一进行公开答辩,并由专家评出特等奖获得者。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并现场接受评委问辩。

附件2: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控制数(含研究生作品数)

单 位

作品申报控制数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6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件

化工学院

8件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8件

土木工程学院

8件

建筑学院

6件

数学科学学院

5件

经济与金融学院

8件

工商管理学院

8件

旅游学院

6件

公共管理学院

6件

法 学 院

8件

文 学 院

6件

华文学院

2件

外国语学院

2件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含华侨华人研究院)

4件

美术学院

2件

音乐舞蹈学院

2件

体育学院

2件

工学院

2件

分子药物研究所

2件

注:

1.各学院研究生作品比重不超过本学院申报数的25%(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分子药物研究所除外);

2.以上作品以党总支为单位报送;

3.获得2011年学生创新启动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视作品的完成情况,参加本届竞赛,不包含在以上控制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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