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21】26号
关于公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班级同学自评、互评小组互评、班级公示、学院审核,现将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9月28日12:00,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学院反馈。
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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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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