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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若干规定

2019-05-28  点击:[]

华 侨 大 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教〔2019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若干规定

根据《关于2019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华大教〔201924号)、《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以及华侨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特点,对2018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申请转入和转出本院的遴选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申请转出学生的基本要求

1、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121项目的学生单列;

2、入学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申请时需附上学院指定三甲医院的证明材料(由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陪同体检);

3、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班级实际招生数的10%

4、学院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班级转出候选人排序并公示。

二、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要求

1、申请转入学生需经由班主任、系主任、年级辅导员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组成的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递交教务处审批;

2、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班级实际招生数的10%

三、其他事宜

1华侨大学2018年在各省份分专业录取情况查询:http://zsc.hqu.edu.cn/info/1017/2471.htm;

2、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3、其他事项,如时间节点等请参看学校文件《关于2019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华大教〔201924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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