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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材料学院申请-考核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8-04-10  点击:[]

在符合华侨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申请材料学院“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者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一、报考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康。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3. 往届硕士毕业生(获硕士学位两年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9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 在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最迟须在复试前提交)。

7. 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良好,且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能。

8. 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报名

申请报名分两个步骤:一、寄(送)相关申请材料;二、网上报名。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寄(送)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于2018414日前向报考学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请通过EMS邮寄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周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6162220。

1)《华侨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5)以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境外获得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

10)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2. 网上报名。
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网址: http://yz.hqu.edu.cn/xscx/  (报名时间从4月12日起至4月16日止),在“博士报名查询系统”登录界面中选择“考生注册”,选择“考试方式”后输入身份证号(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完成注册。

三、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1、材料初审。学院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并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的方式和评审标准由学院自定。

2、材料复审。审查初审通过考生材料,于4月中旬公示复审通过者名单。

3、考核。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为考核各分项按所占比例计算值之和,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道德品质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精神执行。

4、录取。完成考核工作后,按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档案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若已被其它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应及时向我院和研招办书面说明个人的意愿,我院会尊重考生的意愿。否则一经发现,我校即取消此类考生的拟录取资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全职博导每年至多有2个招生名额;兼职博导或首次指导博士生的导师,每年至多有1个招生名额。

学制及学费,奖、助学金,住宿及费用,违纪处罚,信息公开与监督,其它事项等与华侨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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