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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2009-12-24  点击:[]

各相关学院、所: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院、所认真执行。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012结束,2010132010117为期末考试时间。

1、研究生选修课程:20091228201012(第十八周),各科考试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

2、研究生的专业学位课、必修课课程2010132010117。各科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监考工作由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安排。

3研究生公共学位课

2009级硕士研究生的《英语阅读》:201014

2009级博士研究生的《英语》:201014

2009级硕士研究生的《自然辩证法》:201015

考务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日程见附件。

二、成绩报送规定

1、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于2010115前将成绩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2、采取课程论文考核的课程(论文封皮格式请在研究生处培养科下载专区下载):要求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超过201038。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作缺考论处。任课教师应于2010310前将成绩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3、公共学位课:2009113之前请公共课(英语、自然辩证法)任课教师将本学期学生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华大主页信息门户输入工号、密码信息服务区研究生系统学生成绩管理教师成绩录入)。同时将成绩单(纸质)一式两份,连同试卷(试卷叠放顺序应与成绩登记表中姓名顺序一致)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及时将《研究生课程成绩报送表》一份及试卷转送至研究生所在学院。

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三、关于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精神,在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低于60分,需参加补考。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新学习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学院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各学院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3、学生应在知道课程考试(考查)是否及格和课程补考安排时间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4、下学期课程补考时间安排:

公共课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申请缓考的,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补考工作;请各学院于201033,将本学院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和缓考的研究生名单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公共学位课补(缓)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英语阅读》

时间:201032日下午1430-1630

地点:泉州校区永亮楼410,厦门校区D2-503

《英语听说》

时间:201039日下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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