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室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办事流程

2010-03-03  点击:[]

1、申购单位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简称为设备处)的主文档下载处下载《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贵重仪器设备任务书》表格,并逐项按要求填写内容(一式两份)。

2、申购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作好《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论证会议纪要》(表格形式从设备处主页下载。其中,单价1040元贵重仪器设备,由院(系)组织10人以上相关专家论证(其中应有校内其它院系相关专业专家两人以上);单价4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由院(系)组织10人以上专家论证(校外专家两人以上)。院(系)召开贵重仪器设备论证会前,需将论证会的时间、地点通知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

3、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申购单位填写好《华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并将它与论证报告及相关附件报送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核,设备处领导签署意见。单价4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将由实验室管理科送学校办公室呈主管校长审批。

4、设备处领导和主管校长审批后,将《华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及电子版报送采购中心buy@hqu.edu.cn进入采购招标环节。

如果申购进口产品,则在报送采购中心同时,须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报送设备处设备管理科,由设备管理科组织4位仪器设备专家和一名法律专家进行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形成意见后,由申报单位报送财务处签署意见,后报送设备管理科存档。由设备管理科将进口论证结果通知采购中心进入采购招标环节。

注:采购招标环节工作流程见设备处网站http://sysbc.hqu.edu.cn/newsmamager/showyijidaohang.asp?newstype=6

相关表格也可从学院网站下载.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网站后台管理       华侨大学就业网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邮箱登录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教务处       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       华侨大学团委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2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