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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3月实验室安全工作简报

2022-04-26  点击:[]

为切实保障学院实验室安全,落实政府部门、学校和学院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政策,学院实验安全领导小组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要求各实验室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在保证实验室安全和防止疫情蔓延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各项科研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坚持常态化检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0222月至3月,学院组织学院教师和学生分组对实验室进行常态化检查,共开展实验安全检查3次(16人次,其中教职工12人次),安全领导小组常态化巡查4次,疫情期间日常巡查10次,共发现安全隐患三项,为个人习惯问题,均已当场整改。近期学院实验室整体安全检查情况较好,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见附件1

20223月初,泉厦疫情来势汹汹,学院实验安全领导小组依据政府部门、学校和学院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实验室有条不紊地运行,对实验室疫情防控提出以下要求:1.疫情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验室,每日做好内部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杀记录;2.开展实验工作期间,全程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3.工作中避免人员聚集,同室人员保持合理间距,错峰开展实验,做好实验室疫情期间人员进出登记;4.全体师生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疫情期间,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实验室疫情防控巡查外,学院组织申请入校教师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巡查,同时学院实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周轮流入校进行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巡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二、提高安全知识储备,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为提高为提高师生化学实验安全知识储备,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学院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师生以课题组为单位,学习《化学实验安全知识》,该内容涉及化学品存放、有机/无机化学试剂存放以及常见试剂应急处理方法等化学实验相关安全知识,有利于师生对实验室安全意识的强化。依据疫情防控要求,各课题组采取错峰、分区、线上等措施有序开展学习活动。(以下为部分课题组活动照片)






附件1 扣分汇总表



项目

扣分值

扣分种类

2

3

4

5

6

1.水电气、化学试剂安全管理

1.1

违反学校管控危化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品)采购规定,随意堆放管控危化品,私自将管控危化品带出实验场所

30

个人或实验室






1.2

管控的危化品未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验收、双锁、双人领用、双人管理及两本账册)。

30

个人或实验室






1.3

实验室内设备总额定功率超过房间配备的总功率,单台仪器功率超过所接插座或空开最大伏安数。

25

实验室






1.4

多台大功率仪器(串)接在排插上,排插负载总和(按额定计)超过排插规定范围内。

25

个人或实验室






1.5

冰箱、水浴锅、搅拌器、加热器等仪器超期使用、损坏或故障现象,仍然带病工作

25

个人或实验室






1.6

一个实验室内(50平方米以内),一般试剂存量超过100L100kg;管控的危化品总存储量超过50L50kg

20

实验室






1.7

电动车、平衡车或滑板车等电动交通工具,停放在实验楼内,或在实验楼内充电的(含车用电池在室内充电的)

20

个人或实验室






1.8

配电箱下堆放易燃杂物或设备(家具)阻挡配电箱

20

实验室






1.9

钢瓶瓶身或阀门有破损,超期未检定、标签标示不清楚或使用不合格涂装的钢瓶;其他特种设备未按规范进行检查的

15

实验室






1.10

试剂存储未严格按配伍存放,试剂瓶(桶)叠放(空桶除外)

5

个人或实验室






1.11

过期试剂及实验废弃物未按设备处要求处理,随意丢弃倾倒,针头注射器等未单独包装

5

个人或实验室






1.12

氢气、大量惰性气体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未安装报警器

15

实验室






1.13

排水系统不正常,水龙头有滴水现象,纯水机等设备的进水口未固定或有漏水现象

2

个人或实验室






1.14

电吹风用完不拔插头,其他设备使用完毕后不关闭开关

2

个人或实验室






1.15

乱拉电线,电线有裸露的情况,地上的电线没有保护罩

3

个人或实验室






1.16

试剂标签不完整,脱落,自配试剂没有明确完整的标签

2

个人或实验室






1.17

使用保护气的设备,无排气(尾气)措施,排出的气体未按规范处理

10

个人或实验室






1.18

回流等需冷却水的化学反应,进出水管有漏水现象,且可能造成风险的

10

个人或实验室






1.19

钢瓶无满、在用、空标识牌,使用气体管路的,管路气体类型流向不清晰

5

个人或实验室






1.20

化学品无动态台帐,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纸质本或电子本)

5

实验室






1.21

油浴油量超过容器的2/3

5

个人






2.个人安全习惯问题

2.1

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无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

15

个人






2.2

实验场所存在吃东西或存储食品(用作解毒剂或用于实验的食品除外)的情况

5

个人或实验室


B605 将饮料(可乐)带进实验室(已现场整改)




2.3

在实验室聚餐,煮东西(含煎中药)或存放炊具(电磁炉、电热锅等)的

15

个人或实验室






2.4

实验室无充足的手套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15

实验室






2.5

做实验不穿实验服

2

个人






2.6

实验完成后,未及时清理台面,未物品归位,未保持整洁

2

个人


B214B221(均已整改)




3. 公共安全问题

3.1

消防通道、公共场所堆放仪器和物品或阻挡或妨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

20

实验室






3.2

在实验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或有抽烟行为的

10

个人






3.3

涉及到通宵的实验,有潜在安全风险的,未遵循《材料学院危险实验审批制度(试行)》进行审批的,无应急预案,无值班安排,事先未获得审批

15

个人或实验室






3.4

无适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

10

个人或实验室






3.5

实验室信息牌、警示牌和废弃物存放场所标识标志不清晰不完整

10

实验室






3.6

无实验室安全记录,例如,自查记录本未更新(查看记录本)、无钢瓶台账、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无卫生值日记录等

3

实验室






3.7

实验室环境卫生差,即易燃物品(如纸箱泡沫等)堆积、垃圾不及时清理、通风橱内不整洁(不得将通风橱当试剂柜使用)、空桶摆放杂乱不整齐等

2

实验室






3.8

电炉、高速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无警戒线、未张贴管理和操作规范

5

实验室






注:1. 具体扣分对象以实验室使用人员名单为准,若无具体使用人员名单,则将该实验室所有使用教师名下的学生一并扣分

2. 标记为已整改的项目,为不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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