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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国贷、陈贷还款确认手续办理的通知

2010-05-26  点击:[]

共青团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1027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国贷、陈贷

还款确认手续办理的通知

材料学院各毕业班:

为了做好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和陈进强贷学金回报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对曾获得资助的毕业生的规定

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前必须与银行签订《资料确认书》等协议,提供毕业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就业去向、还款计划等信息。

毕业前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和陈进强贷学金的毕业生,按照其申请贷款时所填写的《承诺书》中的承诺,毕业证书由学校暂为保存,待所有贷款还清后再予发放。升学学生毕业证不必留校

曾获得陈进强贷学金的毕业生毕业前一次性还清的,奖励贷款总额的10%,即只需偿还贷款的90%。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办法
1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办理

531-6月4,携带本人身份证、华大中行存折(厦门校区不用)到指定地点(附件2)与中国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毕业前已经还清所有贷款的学生可不必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但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出示由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通知单》。

715前,升学的学生可提出展期申请(如不能在63前提交相关材料须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所在学院核实,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办理还款展期手续。

731前,学生本人携展期申请(学生处主页下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银行存折与中国银行签订展期手续。

2、陈进强贷学金偿还手续的办理:

623前,毕业前一次性偿还贷学金的毕业生办理还款手续。

67-8日,毕业前无法一次性偿还贷学金的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715前,升学的学生可提出展期申请(如不能在68提交相关材料须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所在学院核实,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办理还款展期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地址为:泉州校区在金川活动中心三楼学生科办公室,厦门校区(含华文学院)在A617学生科办公室。

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还款确认时间安排表

申请厦门中行国贷同学:

531(周一)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

61(周二)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

62(周三)土木学院、机电学院、其他学院

以上3天在厦门校区办理,地点:行政研发大楼A617;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需要带上:身份证、查询单、学生证、银行卡

三、几点说明

1.所有相关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办好上述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不发毕业生报到证。

2.请有关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非特殊原因不能延误,否则造成不能按时离校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3.因实习等原因无法到校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在715前自行前往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已结清贷款毕业生信息表(陈进强贷学金).xls

尚未结清贷款毕业生联系信息汇总表(国家助学贷款).xls

复件 已结清贷款毕业生信息表(国家助学贷款).xls

尚未结清贷款毕业生联系信息汇总表(陈进强贷学金).xls

材料学院团委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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