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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研究生暑假暂住及延毕学生住宿的通知

2016-06-02  点击:[]

关于2016级研究生暑假暂住及延毕学生住宿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所有2016届毕业生(包括延毕、保研、双学位等)都要办理离校手续,并于7月7日前离校。现将暑假暂住及延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研究生暑假暂住

已被录取为本校2016级研究生的毕业生和考取华大的外校学生因特殊原因(暑期由导师安排科研及实习项目等)需要暑假临时住宿的,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签订《暑期申请临时住宿安全承诺书》(格式附后),于6月15日前交到学院审核,统一报送社区中心,由社区中心集中安排住宿。未提交申请的同学不予安排。暑假临时住宿期间产生的电费,由学生本人承担。部分考取本校研究生或者保研学生提出寄存行李要求,请各学院自行解决。

二、延毕的学生

1、7月份第二批毕业学生

由本人6月15日提出书面申请(自行写一份申请书),学院统一将名单报送社区中心,仍住在原宿舍。根据华大学〔2016〕18号离校文件的规定,所有毕业生须于7月6日前离校,无法按时离校的须持个人有效证件到刺4#物业办公室交纳300元保证金,按天缴纳住宿费,收费从7月7日计算。凡逾期未办理暂住手续者,社区中心一律不予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为:

房间类别

收费标准(元人民币/天)

办理续住手续

未办理续住手续

四人公寓

25

40

二人公寓

25

40

2、延毕半年以上的学生

延毕的学生应与毕业生一起办理退宿手续,不得继续住在原宿舍。需要住宿的由学生本人在6月15日前提出申请(自行写一份申请),各学院审核后,对延毕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分类别(境内本科生、境外生、硕士生、博士生)进行排序,社区中心将根据学院报送名单的先后顺序,于本学期末以调房形式安排在各自学院的空床位。如本学院空床位已排满,待九月份迎新后根据床位剩余情况进行安排。如需新学期初统一安排的可直接在汇总表上注明。

申请住宿的延毕同学须服从学校安排入住相应的宿舍。住宿期间电费自理,住宿费于新学期一并收取。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6.6.2

暑期申请临时住宿安全承诺书(本校读研专用).doc

暑期申请临时住宿安全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系_______________学校的学生,考取华大_____________学院研究生,导师为____________,为了尽快适应学校学习环境,自愿申请暑假期间暂住华侨大学学生宿舍,并承诺做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华侨大学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保证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意识,不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不具有自动断电保护功能的电器,不在宿舍做饭,烹调食物,不乱拉电线,不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麻将、赌博,不在宿舍饲养宠物,不留宿他人,不私自调房,每晚十一点前返回宿舍,养成良好作息习惯,不影响他人休息,自觉做好节能减排。下学期初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搬入读研期间宿舍,并交清电费。暂住期间个人发生的一切问题,责任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承诺人:

联系电话:

暂住时间:

导师签名:

学院党委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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