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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优秀团员团干评选细则

2019-12-09  点击:[]

共青团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团【2019】43

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优秀团员团干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1、校级、院级优秀团员、团干从各支部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2、校级、院级优秀团员、团干评选采取自主申报原则;

3、省级、校级、院级优秀团员、团干不重复评选

4、校级、院级优秀团干,积极组织参与“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的活动。

二、评选流程

1、各支部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根据细则条件,自主向学院团委进行申报,填写《个人测评表》并上交个人奖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团委根据评选细则组织人员对申报者量化评分,进行初步筛选(基础分占70%

3、学院团委按照要求,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对初步筛选人员进行投票复评,得票情况折算成分数(复评分占30%,并根据得分情况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团员、团干;

4、学院团委根据评选要求确定优秀团员、团干名单,报党委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

三、初步筛选方式

根据个人参评本学年上学期及上学年下学期平均学习绩点A(40%)、科技创新活动B(20%)、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C(10%)、社会实践活动D(10%)、文体活动E(10%)、学风建设及其他得分F(10%)、附加分(G)、附减分(H)综合评定,以上各项得分进行累加并排名。此基础得分作为初步筛选的关键依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总分数=A+B+C+D+E+F+G+H

1、学习绩点分数:A=学习绩点/5*100*40%

2、科技创新分数:B=(参加分+获奖分数)

科技创新活动按照年级区别对待,一年级参加实验技能大赛、创新立项、挑战杯任一项即可得5分;一年级以上按照实验技能大赛、创新立项、挑战杯分别加2分、3分、4分,可累计加分。

获得奖励按国家级、省级分别加15分、12分;获校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8分、7分、6分、5分,4分;获院级特一、二、三、优秀奖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同一奖项不得累加,只取最高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分数:C=(参加分+奖励分)

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完成任务的加0.1分/工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奖项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参加志愿服务项目获奖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以5分、4分、3分、2分、1分/项目进行加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社会实践活动分数:D=(参加分+担任队长分+完成分+评选分+获奖分)

参加社会实践立项活动加1分/人,在团队中担任队长者加1/人;按照要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任务加2分/人,参加社会实践学校、学院评选加1分/人。社会实践团队获得奖项按国家级及省级、校级、院级分别加5分、3分、2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文体活动得分:E=获奖分

由材料学院文娱部、体育部主办或协助开展的文艺、体育活动。


               奖项


加分(分/项)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特等奖

10

8

6

5

4

一等奖

4

3

二等奖

3

2

三等奖

2

1

优秀奖

1

0.5

(涉及名次奖项无对应即为优秀奖;两人及以上项目,个人对半加分;同一活动只取最高奖项加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学风建设及其他得分:F=获奖分

英语四级通过者加0.5分/人,英语六级通过者加1分/人;


               奖项


加分(分/项)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特等奖

8

6

5

4

3

一等奖

3.5

2.5

二等奖

3

1.5

三等奖

2

1

优秀奖

1

0.5

(涉及名次奖项无对应即为优秀奖;同一活动只取最高奖项加分)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7、附加分(G):

1)担任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常代会主任一年(届)的加3分;担任党支部支委、常代会副主任秘书长、团委学生会部长、各班班长、支书、班主任助理、楼栋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楼栋自律会主任、党建室主任、副主任一年(届)的加2分;担任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常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组长、院级各团队队长、入党联系人、党建室干部、楼栋党支部支委、自律会副主任、各学生社团会长加1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院级各团队副队长、班级其他班委、自律会干事、各学生社团副会长一年(届)加0.5分。校级各学生组织与院级同等职务对应加分,不可累积加分。

2)积极参与党建学习,思想上进被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加0.5分/人、党员加1分/人。

3)荣誉称号类:获得荣誉称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荣誉称号侧重指思想道德方面、综合类的,例如自强之星等。此项荣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认定。

8、附减分(H)

集体活动旷到一次减1分/人,迟到或者早退减0.5分/人;

9、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团干 ,优秀学生干部,各类积极分子均不计入加分项。

10、奖状及相关参与情况时间为上学年4月1日-本学年3月31日。

11、外省、外校、外院、协会、社团获奖不计入分数。

12、奖状的认定由评选委员会负责。

四、投票复评方式

团委将组织两委委员、各支部团支书、常代会代表、本科生党支部代表组成评委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步筛选人员进行投票复评,综合考虑各方面表现,根据名次按照要求取舍。

五、确定优秀团干、团员名单

学院团委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校、院级优秀团干、团员名单,并报送党委审核,待党委审核通过进行公示。

六、本评选细则从20201月1日起实行

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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