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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级优秀班级、院级优秀班级评选细则

2019-12-09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195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校级优秀班级、院级优秀班级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1.校级优秀班级、院级优秀班级在全院所有班级中择优评选产生。

2.同年级相比较原则但低年级超过高年级为例外。

3.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优秀班级不重复评选。

4.凡班级同学当学年因违反考场纪律、作弊等受到学校处分,在推荐校级优秀班级时一票否决。

5、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二、评选方式

(一)评选内容

评选根据班级平均绩点、学术学科竞赛获奖人次、文体竞赛获奖人次、班级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现场评述、学院评议和附加/减分等综合评定。

(二)分数构成

内容

平均
绩点

学科竞
赛获奖

文体
获奖

班级
建设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现场
评述

附加分



比例

40%

10%

10%

5%

10%

25%

5分



(三)计算方法

1.班级平均绩点(40%):分数=班级当学年平均绩点*8。

2.学术学科竞赛(10%):挑战杯、实验技能大赛、高数竞赛等科创、学科类竞赛按下表计算获奖人次,按照获奖人次除以班级人次计算比例折算成该项得分。(组队参加人次按比例折算



国一

国二

国三

省一

省二

省三

市级

校特

校一

校二

校三

校优

学科竞赛

15

12

10

10

9

8

7

5

4

3

2

1

挑战杯

60

40

20

10

9

8

7

实验技能竞赛

12

9

7

5

4

3

2

1

创新训练项目

6

5

4

3

注: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需按时结题。


3.文体活动获奖(10%):参与文体活动并获奖按下表计算获奖人次,集体项目按照获奖人次除以班级人次计算比例折算成该项得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校级

院级

特等奖

60

20

10

6

5

一等奖

50

17

9

5

4

二等奖

40

15

8

4

3

三等奖

30

13

7

3

2

优秀奖

20

10

6

2

1

注:各类奖学金、各类积极分子和各类优秀组织奖不计人次。

4.班级建设(5%):

(1)思想建设(3%):

   ①根据班级晚间党建学习参加人员比例,占2%

   ②党员积极分子比例(按照党员1.5人次、积极分子1人次计入),占1%

(2)学风建设(2%):班级学风立项活动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5.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0%):围绕、配合学院重点工作开展的情况,具体以学习部查课情况为标准。

6.现场评述(25%):以现场汇报展示的形式进行,根据班级的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及其他班级特色建设情况,针对现场汇报内容、形式、解说、效果综合考量进行评分。

团委学生会两委委员及各班班长为评委,评分采取本班回避原则

7.附加分(5分):

1)代表学院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并圆满完成任务的班级加0.5分/人。(需提供学院认证证明)。

2)根据社区表现分数,排名楼栋前10%的加0.05分/人。

3)班级受到学校、学院通报表扬分别按5分、3分计入。班级成员受到国家、省市、学校、学院通令嘉奖分别按照5分/人、4分/人、3分/人、2分/人、1分/人计入。

4)其他事项经学院认定酌情加分。

8.附减分:

1)班级同学因个人违纪受到处分者,分别按照通报批评扣0.5分/人、警告1分/人、严重警告1.5分/人、记过2分/人、留校察看2.5分/人、勒令退学3分/人。

2)集体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在总分中扣除5分,并按照处分等级上升以1分阶差递增。

3)教师评学低于厦门校区平均水平的班级扣除1分。

4)根据社区表现分数,排名楼栋后30%或分数低于100分的扣0.05分/人。

5)其他事项经学院认定酌情扣分。

   9.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比例高者优先入选。

   10.其他

1)本细则所指奖项加分若同一项目涉及多项荣誉均以最高奖项得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2)外院、社团、协会奖状不计入加分项。

3)奖状的认定由评选委员会负责。

三、评选步骤

1.班级申报,并提供数据及证明材料。

2.举行班级汇报交流会,并根据现场评述打分。

3.根据公式计算分数,进行排名并进行公示。

4.按照评选原则及名额,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向学校推荐。

本评选细则从2020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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