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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组织“推优”细则

2019-12-20  点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组织“推优”细则

材料团[2019]53号

为贯彻执行《华侨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实行)》,提出以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推优”。

一、 参加推优候选人资格

1.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并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觉悟。

2.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3.未受过学校处分。

4.入学后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且社区表现分不低于100分。

5.该学年未出现迟到、旷到等违纪现象。

6.积极参与校、院或班级的建设活动。

二、 推优会要求

1.各支部所有团员均须参加,并有投票权,非团员没有投票权,不参加的团员须提前请假,请各支部团支书做好支部成员线上签到(到会团员须达支部总团员数4/5以上)

2.邀请各支部的党建联系人到场。

3.组织委员正确填写“基层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汇总表”,记录团支部的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以及推优结果。(推优结果中必须记录清楚推优当选者的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以及无效票数,将赞成票数高者排在前面)

4.宣传委员正确填写“推优会议记录表”。

5.团员评选必须以平时学习和生活的客观事实为主,公正客观的评价候选人。

6.要参加推优的团员需在推优前向团支书报名,做好准备,临时报名参加“推优”无效。

7.此次推优全程采用线上平台进行,团支书应根据本支部报名情况设置匿名投票(被选人应实名)。

三、 选举要求

1.线上填表后团支书应对投票结束页面截图。

2.投票坚持过半原则,即每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的票数必须超过支部团员实到人数的一半,取赞成票高者当选,否则重新选举。

3.如果投票中出现2名团员票数相同且都超过半数,则全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 如果投票中出现3名或以上团员票数相同且都超过半数,则支部组织重新投票。

5.组织委员记录投票结果。

6.团支书当场公布被拟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团员的名单。

四、 监督制度

 如在推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本支部团员可直接向团委反映,团委将在对举报人保密的前提下进行调查,经查属实,将宣布其推优结果作废。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材料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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