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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的通知

2020-11-11  点击:[]

2019级各班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设立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拟于11月份评选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经学校认定的2020-2021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有感恩意识,每学期自愿参加义务工作不少于八小时;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

5.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上一学年必修课程均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2(对在科技创新或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名额分配

基金从2020年起,资助50名2019级境内本科生,连续资助三个学年,每人每学年3000元我院名额2个

三、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2)和《种子契约》(附件3)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3.请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

4.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宣导“爱心互助,薪火相传”的精神,受助学生需要签订《种子契约》,承诺在将来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自愿向基金捐献当年的受资助金额,并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加入这项助学行列,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学子。

    5.请于11月16日前将《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种子契约》(一式一份)、《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报送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以班级为单位学院团委E4-311胡伟老师处,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clxytw@hqu.edu.cn。


附件:1.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申请表

3.种子契约

4.2020-2021学年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报送汇总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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