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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11-18  点击:[]

转发:关于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鼓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来内地高校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11341号)文件精神,拟于11月份评选、表彰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条件

依据《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在开展评选活动时要严格遵照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评选名额:

奖学金项目

博士(人)

硕士(人)

本科(人)

合计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台湾学生奖学金

0

0

1

0

0

0

7

13

19

39

港澳侨学生奖学金

0

0

0

0

1

2

106

171

274

554

3.奖励标准:

奖学金等级

博士奖学金

硕士奖学金

本科奖学金

一等奖

9000/

7000/

5000/

二等奖

7000/

5000/

4000/

三等奖

5000/

4000/

3000/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学生类别和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每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将申请表上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附件2)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及获奖等级,进行全校公示,上报国侨办审核。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规范“学院”“专业”名称,按全称填写。

2.申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华侨大学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成绩单、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3.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我院有三等奖一名,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12,并附上成绩单、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于21日中午11点交至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华侨大学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2.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华侨大学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2:2011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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