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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通知

2023-05-18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通知


各班级: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还款规定

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向银行提供毕业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就业去向、还款计划等信息。

根据《华侨大学陈进强贷学金实施细则》(2013年11月修订)规定,毕业前原则上应该结清贷学金。如确有困难的,应于毕业后两年内结清。

二、手续办理

贷款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办理以下手续:有还款能力的毕业生可选择一次性清偿贷款;无法结清贷款的毕业生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可办理展期手续。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5月23日上午前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客户端进行一次性清偿贷款。

2.5月23日下午15:00,无法一次性清偿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到庄为煊报告厅(泉州校区贷款人员)或行政研发大楼B204会议室(厦门校区贷款人员)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和展期手续。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卡信息;办理展期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若无,可暂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卡信息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为:

(1)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

(2)更新个人信息,毕业生应核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

2.特别提醒:

(1)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2)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毕业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毕业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

(3)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4)在系统中查看本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附件3)。

3.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请贷款毕业生与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做好毕业确认相关工作,按时还款,还款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及时联系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陈进强贷学金

毕业前无法一次性偿还陈进强贷学金的毕业生请于5月22日-5月31日工作日期间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三、其他重要说明

1.所有相关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前办好上述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办理离校手续

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其中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无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3.请各班级做好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普及工作。

4.对于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转专业学生,转入与转出学院应做好协调通知工作,其中转校区的同学学生须回转专业前校区进行毕业确认。

5.联系方式

学生资助中心(泉州校区) 0595-22693594

学生资助中心(厦门校区) 0592-6160300

中国银行泉州华大支行 吴经理 0595-22690089

中国银行厦门华大支行 叶经理 0592-6068982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引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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