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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3-05-18  点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毕业生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校学〔2023〕40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材料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本科境内生:10

本科境外生:1

研究生:6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

本科境内生:2

本科境外生:1

研究生:1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参评的研究生须满足:

(1)学位论文最终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评的本科生须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均不低于90分;

(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学生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5.申报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本科生按照《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见附件1)进行评分排序;研究生将通过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按照其学术成果、在校表现、综合素质情况等综合评议。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处组织评选。

2.参评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本科生均采用线上评审方式,请各位同学于524日下午17:00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

1)参评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除线上申请外,还需提交电子版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综合表现分得分表》(见附件2)至学院团委邮箱clxytw@hq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年级+班级+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2)参评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线上申请页面中的申请理由应当填写清楚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学生工作情况等内容,请确保申请理由填写充分,评选时主要依照其内容进行。

4.为编制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学院将综合不同就业类型及优秀毕业生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分数从高至低等因素推荐,并填写《华侨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见附件5)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入图片),同时附个人正面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该部分将于推荐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人也可提前准备。

4.评选系统中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最终综合成绩对接的是研究生院系统,该部分成绩5月22日前会录入进系统,请申报的各位研究生确认自己学位论文最终综合成绩已录入后再在系统申请。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以上学期学院评出的最新综测成绩为准。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doc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综合表现得分表.docx

 附件3: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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