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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的通知

2022-11-30  点击:[]

关于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评选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学院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奖项

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不区分等级,每人600/学年,每年根据申请情况奖励学生不超过10人,颁发荣誉证书。

二、材料学院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和标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彰积极参加班级、团委、学生会、党支部各类工作的本科生,在关心集体、为同学服务、社会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的学生骨干。该奖项要求获奖学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工作能力具有表率作用。

1.参评对象及条件

热爱党和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年无通报批评或违规违纪行为;在班级、团委、学生会、党支部担任主要学生骨干且考核优秀,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或绩点位于班级前50%,参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交申请。

1)在班级、学生会、党支部工作中起核心作用;

2)为学院争取集体荣誉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获市级以上奖励的集体中起主要作用;

4)在团学组织建设中起核心作用,为校、院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5)在关心集体、为同学服务、社会工作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

2.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附佐证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姓名+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clxytw@hq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E4-311

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学生工作委员会对初选学生名单进行评审,报院党委审批;获奖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且无异议后确定。

3.注意事项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评选的截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请各申报同学将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在12月4日17:00前交至团委办公室(E4-312),同时将电子汇总表(附件2)按照要求发送至邮箱clxytw@hqu.edu.cn(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均需提交),所有奖项所有材料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学金申请表.docx

    2、 材料学院社会突出贡献奖学金汇总表(2021-2022学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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