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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推优工作的通知

2020-10-23  点击:[]

共青团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20】25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材料学院团组织“推优”细则》(见附件一)具体要求,决定于近期组织材料学院各团支部推选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支部推优工作需在1027日前完成。

2、请各团支部于“推优”前主动联系组织部负责人,届时组织部将派人到会进行记录和监督。

3、请各支部及时将推优结果等情况上报组织部负责人。

组织部负责人:

19高二:陈惠湫(15606998757

19应一:刘珈榕(18139026269

19应二:张志坚(15280270162

二、工作安排

1、推优时邀请各支部党建联系人参加。

2、严格按照材料学院团组织“推优”细则要求推选候选人。

3、正确填写“基层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票数需满足以下方程式:

有效票数=赞成票+弃权票+反对票(到会团员需达团支部总人数4/5为有效)。

4、正确填写“推优会议记录表”(见附件三)。

5、凡是参加本次推优的团员(包括团支书)团龄均需满一年,不允许参与收票、唱票和计票,应该由支部其他不参加本次推优的团员进行收票、唱票和计票。

注:17-19级未进行第一次推优的团支部:推优人数=(申请入党人数-积极分子人数)×30%

20级新生团支部:推优人数=申请入党人数×25%

6、各班在推优过程中若遇到疑问,请及时与组织部对应负责人联系。


附件1:《材料学院团组织“推优”细则》

附件2:《基层群团组织推优票》

附件3:《推优会议记录表》

附件4:《基层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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