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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华侨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5-11  点击:[]

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617    

   


关于举办第二届华侨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教学〔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经研究,决定于20165月至6月举办第二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福建省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联合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等单位主办,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承办。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五)“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及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至201631日前注册,下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下同)。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 2013年   3月   1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各学院报名参赛团队项目数不低于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5-6月)    

1、校赛报名  

即日起截止到610日止  

2、报名方式:  

1)填写《第二届华侨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第二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目计划书》(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本通知中[六、(一)、1]中的详细规定)。  

2)同时各参赛项目团队还需在610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二)评审安排    

           1 6月   22前,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确定决赛名单。  

     2 6月   30前,学校将邀请校内外创业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现场项目的展示、答辩评审。  

六、比赛内容  

(一)初赛(项目计划书评审)    

1、评审根据《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相关材料为: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  

2.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3. 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二)决赛(项目展示及答辩)    

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展示陈述(8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等两个环节,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评审专家分组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现场得分,评选出金、银、铜奖。具体评审规则见附件2备注部分。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三)参加省赛团队的推荐    

根据福建省组委会的安排,学校按照决赛评审的情况,推荐若干支团队参与省赛。省赛的初赛及决赛的组织形式和校赛相同。  

七、奖项设置  

(一)大赛根据学生报名参赛情况奖励获奖项目,设置金奖、银奖和铜奖;金奖奖励10000元,银奖奖励6000元,铜奖奖励3000元。  

(二)大赛根据各学院组织情况和比赛获奖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项目除需提供《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外,还需完成本通知中[五(一)22]规定的几种网上报名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  

(二)610日前,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表》(附1,一式1份)、《项目计划书》(附2,一式6份)、相关佐证材料(附3,一式6份)、《第二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的纸质版材料交至相关单位,泉州校区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杨思椿科学馆312,厦门校区交至计算机学院团委 宋益国 老师处(D4-504);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hqucstjy@163.com  

(三)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学院**团队互联网+参赛材料,《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等三个材料合成在一个word文当中,连同《汇总表》(附件4)压缩后,以附件的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四)为方便联系,各学院负责大赛的老师及各参赛团队负责人须加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544916132,关于比赛的相关动态将通过qq群发布。  

    关于举办第二届华侨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点击下载表格等)

附件:1.《华侨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华侨大学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3.《相关佐证材料》  

4.《第二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处     校团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   年5   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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