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风建设  |  正文

关于表彰材料学院2010-2011学年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2011-12-05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材料总支201173

关于表彰材料学院2010-2011学年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材料学院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2011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按照评选要求和程序,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并经全校公示,同意2009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班梁晶晶、2008级材料科学与工程1班唐燕如、2009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田成、2008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李莎、2008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班张建超、2010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班耿婵婵、2010级应用化学1班陆含峭、2009级材料科学与工程1班詹琴梅8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8000/人;同意09级高分子1班王爽、08级高分子2班洪海艺、10级材料班李松、08级材料班任晓娜、08级高分子1班夏井华、08级高分子2班涂用广、08级高分子2班庄彬彬、09级高分子2班马秋婷、08级应化班彭艳、09级高分子1班龙智云、09级应化1班胡福琼、10级高分子2班蒋和金、09级高分子2班刘梦慧、09级应化2班吴绍云、10级材料班刘国璋、10级材料班吕慧娟、09级应化1班阮东、08级材料班刘孝武、09级材料班初同娇、10级高分子2班张光照、10级应化2班温名山、09级材料班林艳莲、09级材料班翁晶晶、08级材料班李德田、09级高分子2班余妍、09级材料班刘燕峰26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5000/人。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08月印发)、《华侨大学匹克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评选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实施细则》、《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08月印发)和《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按照评选要求和程序,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并经全校公示,同意2009级应用化学2班张锦芳等17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2000/人;同意2010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杨广杰等15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500/人;同意2010级材料科学与工程1班刘良木等2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匹克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500/人;同意2008级应用化学1班姚倩茹等4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理工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获得者,奖励人民币2000/人;同意2010级材料科学与工程1班李松等2名同学为华侨大学2011年贤銮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000/人;同意2009级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唐子颖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3000/人;同意2010级材料学专业研究生吴杭、岳根田、肖尧明等3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立林研究生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2000/人;同意2009级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研究生余智军为2010-2011学年洪长存研究生社会工作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2000/人;2009级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余海君同学为2010-2011学年洪长存研究生困难助学金获得者,资助人民币2000/人;同意2009级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研究生徐源鸿等4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000/人;同意2010级无机化学专业研究生李江华等5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研究生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600/人。

根据《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评选要求和程序,经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和全院公示后,同意2010级功能材料1班郭睿等20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800/人;同意2010级应用化学2班赵越等30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600/人;同意2009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黄佳斌等40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400/人;同意2009级应用化学1班苏秋李等25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二等奖学金(干部类)获得者,奖励人民币600/人;同意2008级应用化学1班赖孟玲等37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三等奖学金(干部类)获得者,奖励人民币400/人。

根据《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奖学金评选办法》、《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挑战杯”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技能大赛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评选要求和程序,经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和全院公示后,同意2009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班雷晓君等10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上海和氏璧优秀生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200/人;同意2008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叶华立等5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800/人;同意2008级材料科学与工程1班卢婧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上海和氏璧文体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800/人;同意2009级材料科学与工程1班心灵手语操团队等7个团队(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上海和氏璧文体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600/团队(人);同意2010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孟嘉奇等8名同学(团队)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上海和氏璧文体奖学金三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400/人(团队);同意2009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原动力社会实践小组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上海和氏璧社会实践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600/团队;同意第十二届团委学生会外联部团队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上海和氏璧社会实践奖学金三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400/团队;同意2009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班马秋婷、雷晓君等11个实验技能大赛小组和2009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章华、黄佳斌等1个实验技能大赛小组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100/组、200/组;同意2008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陈威为组长的挑战杯团队、2008级材料科学与工程1班唐燕如为组长的挑战杯团队、2008级材料科学与工程1班戴玲凤为组长的挑战杯团队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队、600/队、400/队。

根据《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兴宏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和《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评选要求和程序,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和全院公示后,同意2009级无机化学专业研究生马建华等12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正兴宏业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800/人;同意2010级分析化学专业研究生张静等17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正兴宏业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600/人;同意2009级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鲍晋珍等8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正兴宏业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600/人;同意2010级材料学专业研究生王宇飞等6名同学为2010-2011学年华侨大学材料学院正兴宏业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三等奖获得者,奖励人民币400/人。

希望以上获奖的同学认真总结经验,扬长补短,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全院学生向获奖同学学习,共同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华侨大学材料学院2010-2011学年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表彰名单

华侨大学材料学院2010-2011学年各级各类奖学.rar

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网站后台管理       华侨大学就业网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邮箱登录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教务处       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       华侨大学团委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2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