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举办“绽放——材料之光”的通知

2009-09-28  点击:[]

共青团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团委〔2009〕32号

关于举办“绽放——材料之光”的通知

各班级:

展现材料风采,绽放材料之光,材料学院团委、学生会举办“绽放———材料之光”文艺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绽放———材料之光”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材料学院团委、学生会

承办单位:文艺部、学习部

三、举办时间

2009年9月28日———2009年10月25日

四、参赛对象

材料学院所有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五、参赛内容及形式

1.参赛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力求突破与创新。

2.参赛形式:可以是个人形式,也可以组队参赛。

3.节目形式:参赛节目可以多元化,没有特别限制。唱歌,舞蹈,乐器,朗诵,小品,相声,T台秀,设计展示等均可。

4.报名办法:2009年10月10日前,填写报名表格并将其交到团委办公室(E4-311),各班统一将本班报名表及时上交。表格将发放到各班文艺委员处,复印有效。

具体事宜可咨询 李汪洋:13400729866

5.比赛时间: 初 赛:2009年10月17日

复 赛:2009年10月24日

六、评奖办法和奖项

大赛承办单位拟邀请部分同学作为大众评审,学生会部分人员、有文艺特长的人员以及老师嘉宾作为专业评审,负责对参赛选手的表演进行评判。

本次大赛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并设有优秀组织奖。获奖选手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七、工作要求

各班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确保大赛圆满举办。

各班要做好宣传及组织工作。务必将活动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下去,积极发动、鼓励同学报名参加此次大赛。参赛情况将纳入班级考核,以及作为评奖评优的参考。

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网站后台管理       华侨大学就业网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邮箱登录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教务处       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中心       华侨大学团委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2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