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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华侨大学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促进会干部的通知

2009-09-26  点击:[]

为充分发挥学生参与职业规划与就业工作的主动性,促进校、院两级学生就业工作交流,经研究,决定组建“华侨大学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促进会”。
“华侨大学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促进会”是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在法律和学校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以实现学生在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过程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该组织现面向全校学生招聘学生团队主要负责人10名,主要负责就业指导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招聘会管理、项目调研、培训以及宣传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素质好,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良
2.集体荣誉感强,有团队意识,富有奉献精神
3.工作认真、负责,有志愿服务精神
4.具有进取心,对就业工作充满热情
5.有一定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
被录用的同学如考核优秀,由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颁发聘书,优先推荐为校人才学校学员,同时选拔推荐参评“华侨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华侨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就业时给予优先推荐。
各学院可推荐人数2名,并于9月25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表提交至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金川活动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95-22691552;行政研发大楼A区615室,联系电话:0592-6160358。
报名表格可从校就业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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