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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08-2009学年院级各类奖学金评选说明及拟评名单公示

2009-11-06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材料总支200932

材料学院2008-2009学年学院优秀学业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院级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说明及拟评名单公示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院于11月份进行院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说明如下:

一、 评选方法

根据学校文件及精神,我院此次评选奖学金以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绩点为主要依据,综合参考学生各方面表现等因素,采取全院统一评选,并采用下列公式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学习绩点进行综合测算:最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分数的60%+绩点*20*40%/1-班级人数/12270)。各项奖学金将以最终的测算成绩为主要参评依据。

二、奖学金名额

1、学院优秀学业奖12名,每人1200/学年;

2、学院优秀学生一等奖13名,每人800/学年;学院优秀学生二等奖15名,每人600/学年;学院优秀学生三等奖14名,每人400/学年。

三、评选办法

1、学院优秀学业奖评选条件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的前25%,学习绩点在班级的前25%;

2)体育测试成绩4及以上;

3)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98分;低于98分者降一等;

4)凡上学年因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受院级以上通报批评的降一等。

2、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学习绩点在班级的前30%;

2)体育测试成绩4及以上;

3)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98分;低于98分者降一等;

4)凡上学年因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受通报批评的降一等。

3、院级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

院级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照《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类院级奖学金评选规定》。

四、获奖名单

根据上述评选说明,现将我院优秀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院级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拟评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老师和同学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119日前向学院或校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2009116日至2009 118

院党总支电话: 6162228

院团委电话:6162229

公示电子邮箱:jina2346@126.com1264261123@qq.com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业奖学金拟评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级工作奖结果公示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体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表

材料学院08-09学年优秀学业奖、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名单公示.xls

院级工作、文体、科创、社会实践奖学金公示.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09年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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