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傅开贵奖学金、吴炳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傅开贵奖学金评选细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吴炳文奖学金评选细则》有关规定,学院拟于近期评选傅开贵奖学金和吴炳文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傅开贵奖学金评选
(一)傅开贵奖学金奖项
1.科技创新奖学金
2.社会实践奖学金
3.文体奖学金
(二)傅开贵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和标准
1.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和标准
(1)评选条件:积极参加“挑战杯”系列活动及与专业相关的竞赛,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2)评选程序:团队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直接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等级,并将最终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确定。
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傅开贵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团队版(见附件1),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队名称+科创奖学金申报表”。
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傅开贵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个人版(见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姓名+科创奖学金申报表”。
(3)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获奖等级 | 团体奖励(元) | 个人奖励(元) |
全国 竞赛 | 特等奖 | 30000 | 1500 |
金奖(一等奖) | 20000 | 1200 |
银奖(二等奖) | 15000 | 1000 |
铜奖(三等奖) | 10000 | 800 |
优秀奖 | 8000 | 600 |
全省 竞赛 | 特等奖 | 8000 | 800 |
金奖(一等奖) | 5000 | 600 |
银奖(二等奖) | 3000 | 400 |
铜奖(三等奖) | 2000 | 300 |
优秀奖 | 1000 | 250 |
校竞赛 | 金奖(特等奖) | 1000 | 400 |
银奖(一等奖) | 800 | 300 |
铜奖(二等奖) | 600 | 200 |
优秀奖(三等奖) | 400 | 100 |
以上奖项,以最高奖项进行颁奖,总额以其所获最高等级的奖励标准为限。跨学院组队参赛获奖同学,对照奖励标准按照比例计算奖金数额。
2.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
(1)评选条件:代表学院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校级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团,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勇于创新,并取得较明显成绩(注:2023年社会实践团队可参评,2024年社会实践团队在明年参评)。社会实践原则上只评选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方可申请个人奖项。
(2)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候选团队的工作表现进行审核、评定等级,并将最终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确定。
(3)奖励标准:社会实践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一等800元/学年、二等600元/学年、三等400元/学年;
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行申报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傅开贵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20xx级+个人姓名+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表”。
符合条件的团队,由队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傅开贵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队名称+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表”。
3.文体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
(1)评选条件:代表学院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并获得较好名次者入选。文体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为一等奖;获得省级奖项的为二等奖;获得县市级、校级奖项的为三等奖。(运动会获奖不参评,校外活动:省级及以上可重复表彰获奖,省级以下若已经获得奖金,则不再重复表彰)
(2)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院团委;如属团队,则由团队负责人填写,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直接向院团委提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班级和团委提名的候选人/团队的具体表现进行审核、评定等级,并将最终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确定。
(3)奖励标准:文体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一等800元/学年、二等600元/学年、三等400元/学年;
符合条件的个人向班级统一申报,班级统一汇总,由班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傅开贵文体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5),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20xx级+班级名称+文体奖学金申报表”。
符合条件的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傅开贵文体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6),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队名称+文体奖学金申报表”。
二、吴炳文奖学金评选
(一)吴炳文奖学金奖项
1.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2.材料之星奖学金
(二)吴炳文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和标准
1.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
(1)评选条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境外生60%),且学习绩点在班级前50%(境外生6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100分;担任学生干部(即学生会、团委、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5个系列,加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艺术团文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报(刊)、校记者团、校广播电台、校易班发展中心)满一年或一届,任职期间工作积极认真,能够较好地完成各组织交给的任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其中心理保健员在校心理健康中心年度考核优秀,考核成绩不低于85分)。当学年内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推荐名额:每个班级可推荐1名考核为优的班委作为候选人(班级总人数45人及以上的班级可推荐2名),凡当学年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班级、校级先进班级或校级先进团支部的班级,按1比1追加班级候选人名额;院团委学生会可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的副部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左右的候选人,若当学年获评优秀学生会,可追加1名;每个学生党支部可推荐1名考核为优的支委作为候选人,对于在支部建设、支部立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可以适当追加名额;楼栋自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考核为优的自律会学生干部作为候选人,楼栋自律会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仅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评定;学院易班可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的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左右的候选人;校级学生组织可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的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不超过该项总报名人数的30%左右的候选人参评(如:符合此类型评选条件的总申请人数为10人,根据30%左右的比例划分,可推荐3名候选人参评)。
(3)评选程序:班级学生干部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研究推荐候选人,再由班级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多者入选,也可由班主任直接推荐人选;团委、学生会可推荐若干候选人,候选人由团委书记召开团委、学生会常委会讨论并最后确定;学生党支部候选人由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楼栋自律会候选人经学生申请、住楼辅导员和学院团委共同商讨确定;满足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自行报名,由学院根据个人综测和绩点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推荐;根据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在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吴炳文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优先考虑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如一等奖学金名额不足,则按二等奖学金优先评审;二等奖学金优先考虑楼栋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主任助理、易班站长(副站长)、学生组织部长、班长、团支书,如二等奖学金名额不足,则按三等奖学金优先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院学生干部。最终获奖名单及评定等级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报学院党委审批确定。
班级干部(包括心理保健员)在班级推荐完毕后,由班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吴炳文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20xx级+班级名称+优秀干部申报表”。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推荐后,由党支部书记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吴炳文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党支部名称+优秀干部申报表”。
自律会干部在自律会推荐后,由自律会主任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吴炳文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附件9),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XX楼栋自律会+优秀干部申报表”。
团委学生会干部推荐后,由团委负责人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吴炳文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10),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委学生会优秀干部申报表”。
易班干部在易班推荐后,由易班负责人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吴炳文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1),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易班学优秀干部申报表”。
满足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自行报名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吴炳文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lxytw@hqu.edu.cn,并将文件重命名成“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干部申报表”。
以上所有对应的纸质版材料由指导老师签字后需一并提交至团委办公室E4-304。
(4)奖励标准: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
一等每人3000元/学年,每学年三名;
二等每人1500元/学年,每学年六名;
三等每人1000元/学年,每学年十四名。
2.材料之星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
吴炳文奖学金由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材料之星奖学金两部分组成。材料之星奖学金作为材料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共设奖学金,用以表彰学生在思想道德、自立自强、学风建设、学术科技、就业创业、公益服务等方面杰出个人及团队,通过明星榜样作用,去影响带动周围的同学。该奖项设立一个等级,每学年评选不超过五人(队),每人(队)5000元/学年。其中纯研究生团队获奖单元不能超过两名。如未有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本奖项可空缺。
(1)参评条件
在自立自强、就业创业、学术科技、学风建设、公益服务等方面杰出的学生个人及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且具有较大的影响或较强的示范作用(华侨大学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所公示竞赛及获奖项目不予参评)。
(2)评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材料之星申报个人或团队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直接向学院团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申报人需提供当年度大赛报名资料、赛事组织单位、参赛规模、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无证书无法参评)。
学院吴炳文校友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名单进行评定,吴炳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三、评选的截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1.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以团队参加的,按团队进行奖励;以个人参加的,按个人进行奖励。如不属大集体项目(10人以下项目),且已经获得物质奖励,则不再进行重复奖励。以团队参加的项目,必须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项目。
2.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中,代表学院组队参赛且队员超过10人(含)的大集体项目,则视当年奖学金总额情况,在原定等级基础上上浮一个等级,在当年奖学金总额限定范围内可调。
3.各班请按照以上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做好推荐工作,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准备好各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学年获得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一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4.请各申报同学、班级、团队和各学生组织将奖学金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在12月4日17:00前交至团委办公室(E4-304),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按照要求发送至相应邮箱,所有奖项所有材料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