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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嘉英励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0-22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2151

关于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嘉英励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嘉英励志奖助学金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拟于近期评选嘉英励志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嘉英励志奖助学金设三个等级:

一等奖每人3000/学年,每年名额为2人;

二等奖每人2000/学年,每年名额为4人;

三等奖每人1000/学年,每年名额为6人。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参评年度未受到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

4、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年度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5、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优良,评选年度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本学年学习绩点排名位于班级前4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之内;

6、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合格及以上;

7、遵守社区规章制度,社区表现分不低于100;

8、参评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等校级以上大额奖学金者不再参评;

9、如遇同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要求

1、奖助学金采取自主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在开展评选工作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经自主申报、评定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本年度嘉英励志奖助学金者需提交简历、自我评价、获奖感言、生活照片。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嘉英励志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由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在申报者中审核,获奖等级依照评选条件筛选排序后产生,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随时反馈学院,逾期不候。

2、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同学阅读细则,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嘉英励志奖助学金申报表》纸质版汇总至班级班长,并于10月26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团委办公室(E4-311),同时各班将申请表与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命名为“嘉英励志申请+班级名称”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clxytw@hqu.edu.cn


附件:1. 附件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嘉英励志奖助学金申报表.doc

2. 附件二:嘉英励志奖助学金汇总表.xlsx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1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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