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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含硕士生和直博生)

2020-09-29  点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含硕士生和直博生)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

一、招生专业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化学(070300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二、招生对象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本校推免生。

三、工作流程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1.考生填报志愿

109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1012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复试主要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总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以录取。

4.待录取通知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操作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5、本通知解释权归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五、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0592-6162220

邮件;xm@hq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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