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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03-27  点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法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招生方式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2018级或2019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正常学制年限内,非定向就业)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审核

申请审核是面向境内高校(含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正常学制年限内,不包括延期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的境内高校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境外一流大学的已毕业研究生)中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需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9月4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招生专业及导师

请参考《华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179.htm);
招生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学院网站(https://clxy.hqu.edu.cn/szll/zyszdw.htm)。

四、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我院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在职考生,还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硕士研究生阶段已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不得参加选拔。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2021年4月4日。

       2、网上报名方式及申请材料请见我校研招网发布的《华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链接: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430.htm。对于申请硕博连读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申请人需提前确认导师,经导师同意后报名。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3、寄(送)申请材料。

纸质版:请在2021年4月5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E4-301室,或通过EMS(以邮戳为准)将纸质版材料寄送至本单位。
         
电子版:请在2021年4月5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xm@hq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姓名+报考导师+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62220

七、资格审查

材料审核与考核。我院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安排综合面试考核。

八、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方式: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等。复试时间、地点及参加复试名单等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

2、面试形式:使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面试系统”),应急备用软件为腾讯会议。

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相关要求请详细阅读面试系统页面最下方考生操作手册,备用面试软件为腾讯会议。平台具体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同华侨大学2021年硕士网络招生,参考链接: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3/2440.htm

3、复试费130元/生,请考生于正式复试前通过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缴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的复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续不再安排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或未获得复试资格而错缴费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录取。考生成绩排名按报考导师进行排序,根据导师名额,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候补人选排名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

九、其他

1、华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430.htm

2、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华侨大学厦门校区E4-301室。电话:0592-6162220(张老师);邮箱:xm@hqu.edu.cn

十、相关规定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法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以华侨大学相关文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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