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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3-11  点击:[]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华侨大学 2020 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务〔2020107 号)文件的工作安排,为及时了解我校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审查,促进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学校决定对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年立项的42项国家级和64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阶段性总结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三、检查方式及步骤

1.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材料。322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书(附件2,附上相关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和签署意见后,将项目中期检查书与相关研究成果提交至各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辅导员,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进行初查。

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务必保证项目进度和实施质量。

2.学院组织中期检查。329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对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点评,并做好总结、指导工作,签署中期检查意见。

3.学院报送中期检查结果和相关材料。329,各学院填报完成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与《中期检查书一起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创新管理科(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三楼312室,黄老师处;厦门校区:行政主楼三楼教务办事大厅,赖老师处;联系方式:0592-6161160)。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XX学院+2020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命名主题,具体项目文件“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书”命名发送邮件至lzb@hqu.edu.cn

4.学校专家组核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不按时递交检查书或项目无明显进展者,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暂缓拨付项目资金。

5.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请各项目组、指导老师、各学院高度重视。


附件:1.华侨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名单

2.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书

3.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020大创中期检查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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