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18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华大研〔2017〕43号)的规定,由学生申请,经学院审核,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请见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公示期: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592-6162220 邮箱:xm@hqu.edu.cn 办公室:华侨大学厦门校区E4-3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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