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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上海和氏璧奖学金、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2015-10-27  点击:[]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材料委〔2015〕53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上海和氏璧奖学金、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材料学院各班级: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奖学金评选办法》、《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挑战杯”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拟于11月评选上海和氏璧奖学金、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和氏璧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

1.上海和氏璧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1200元/学年;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人800元/学年;其他两项奖学金各设立三个等级:一等800元/学年、二等600元/学年、三等400元/学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

(1)评选条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30%,且学习绩点在班级前25%(境外生均为4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100分。凡当学年因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侨大学奖学金和厦航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不参与评选。

(2)评选程序:学院根据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0%)和学习绩点(20%)计算综合排名,并从高到低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直接进行评选。暂不需要个人提出申请。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

(1)评选条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境外生60%),且学习绩点在班级前50%(境外生6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100分;担任学生干部(含校、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支委、班委团支委等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任职期间工作积极认真,能够较好地完成学院和班级交给的任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年度考核优良。当学年内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推荐名额:每个班级可推荐1名候选人(班级总人数45人及以上的班级可推荐2名),凡当学年获得校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的班级,按1比1追加班级候选人名额;团委和学生会可推荐经考核优良的副部以上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左右的候选人,若当学年获评校优秀学生会,可追加1名;学生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对于在支部建设、支部立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可以适当追加名额;班级心理保健员由院团委根据校心理辅导中心反馈的表彰名单择优推荐候选人。

(3)评选程序:班级干部由班主任召开班委会研究推荐候选人,再由班级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多者入选,也可由班主任直接推荐人选;团委、学生会可推荐若干候选人,候选人由团委书记召开团委、学生会常委会讨论并最后确定;学生党支部候选人由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心理保健员由院团委根据校心理辅导中心反馈的表彰名单提名候选人;最终获奖名单及评定等级经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报院党总支审批确定。

班级干部在班级推荐完毕后,由班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干部类)申报表》(见附件1),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84687529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级***班优秀干部申报表”。

团委学生会干部推荐后,由团委负责人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干部类)申报表》(见附件2),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84687529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委学生会优秀干部申报表”。

党支部干部在支部推荐后,由党支部书记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干部类)申报表》(见附件3),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84687529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党支部优秀干部申报表”。

(4)优秀心理保健员:担任班级心理保健员满一年,任职期间工作积极认真,能够较好地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任务;校心理健康中心年度考核为优秀,且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当学年无违纪处分,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100分。最终获奖名单及评定等级经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报院党委审批确定。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不再参评。

评选程序:优秀心理保健员经校心理健康中心考核,学院评审小组讨论商定,最终获奖名单及评定等级经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报院党委审批确定。

4.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程序

(1)评选条件:代表学院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团、为学院拉赞助、联系用人单位等,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勇于创新,并取得较明显成绩。( 注:2014年社会实践团队可参评,2015年社会实践团队在明年参评。) 社会实践原则上只评选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方可申请个人奖项。

(2)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上交学院;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候选团队的工作表现进行审核、评定等级,并将最终结果报院党总支审批确定。

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行申报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社会实践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社会实践类)申报表》(见附件4),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84687529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级***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表”。

符合条件的团队,由队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社会实践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社会实践类)申报表》(见附件5),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84687529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队社会实践奖学金申报表”。

5.文体奖学金评选条件

(1)评选条件: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市、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并获得较好名次者入选。文体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为一等奖;获得省级奖项的为二等奖;获得县市级、校级奖项的为三等奖。(运动会获奖不参评,校外活动:省级及以上可重复表彰获奖,省级以下若已经获得奖金,则不再重复表彰)

(2)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核,上交学院;如属团队,则由团队负责人填写,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直接向院团委提出申请;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班级和团委提名的候选人/团队的具体表现进行审核、评定等级,并将最终结果报院党总支审批确定。

符合条件的个人向班级统一申报,班级统一汇总,由班长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文体奖学金、院级奖学金(文体类)申报表》(见附件6),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84687529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级***班文体奖学金申报表”。

如果是团队,则由团队负责人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和氏璧文体奖学金、院级奖学金(文体类)申报表》(见附件7),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846875293@qq.com,并将文件重命名成“***团队文体奖学金申报表”。

二、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

(1)评选条件:积极参加“挑战杯”系列活动并以小组形式报名,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只评选“挑战杯”及与专业相关的竞赛)

(2)评选程序:团队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直接向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华宸光电奖学金评审小组会同华宸光电公司进行评选,最终获奖名单由华宸光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以团队为单位,填写《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挑战杯”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8)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时间交至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846875293@qq.com。文件请重命名成“***团队挑战杯科创奖学金申报表”。

三、院级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

1.院级奖学金按照学业类、干部类分别设三个等级:一等奖800元/学年,二等奖6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

2.院级奖学金(学业类)评选条件、程序

(1)评选条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且学习绩点在班级前40%(境外生均为5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100分。凡当学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符合要求、社区表现累积分低于100分的、受通报批评降一等。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侨大学奖学金、厦航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不参与评选。

(2)评选程序:学院根据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0%)和学习绩点(20%)计算综合排名,并从高到低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直接进行评选。暂不需要个人提出申请。

3.院级奖学金(干部类)的评选条件和程序与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相同。暂不需要个人提出申请。

四、评选的截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1.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以团队参加的,按团队进行奖励;以个人参加的,按个人进行奖励。如不属大集体项目(10人以下项目),且已经获得物质奖励,则不再进行重复奖励。

2.社会实践奖学金和文体奖学金中,代表学院组队参赛且队员超过10人(含)的大集体项目,则视当年奖学金总额情况,在原定等级基础上上浮一个等级。

3.各班请按照以上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做好推荐工作,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准备好各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学年获得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一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4.请各申报同学/班级/团队将奖学金申报表及各类材料在11月3日17:00前交至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846875293@qq.com

附件:材料学院校友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申报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见班长支书QQ群共享

关于院奖申请补充说明

一、材料学院奖学金所有奖项

1、上海和氏璧奖学金

①、优秀学生(属于学业奖学金;学院根据满足条件,按综合成绩拟定排序,暂不需要申请);

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满足条件都可申请,由班级、团委、党支部等组织推荐申请产生);

③、社会实践奖学金(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可与任何奖项重复);

④、文体奖学金(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可与任何奖项重复)。

2、华宸光电科技创新奖学金(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可与任何奖项重复)

3、材料学院奖学金

①、学业奖学金(属于学业奖学金;学院根据满足条件,按照综测成绩拟定排序,暂不需要申请);

②、院优秀干部奖学金(满足条件都可申请,由班级、团委、党支部等组织推荐申请产生)同和氏璧优秀干部奖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备注:同时属于学业奖学金的还有:国奖、励志、校奖、厦航。(所有学业类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二、关于重复申请说明

1、上海和氏璧中 ①优秀学生 与 材料学院奖学金中 ①学业奖学金,暂不需要申请,学院会根据2014--2015学年综测总排名及奖学金名额进行拟排序,排序好后会再通知拟获奖人员申请。

2、学业奖学金类不可重复获得,即获得国奖、励志、校奖、厦航等不再参评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材料学院学业奖学金,但其它可以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不可重复获得,即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的,不可再参评院优秀学生干部。但获得校三好的同学(仅为荣誉称号,无奖金),若满足条件,可以参评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3、华宸科创、社会实践、文体,三个是特殊奖项,只要满足条件,都可以申请。

三、关于申请说明

1、除学业奖学金(上海和氏璧优秀学生、材料学院学业奖学金)以外,其它奖学金都需要申请。

2、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以团体的形式申请(班级、团委、党委)。且只有在2014-2015学年的考核中为优秀或良好才可以有资格在相应的团体里申请。

每个班级1个名额,超过45人追加1个名额,获得当年校、院先进班级、优秀团支部或先进党支部的可再追加1个名额,但几个名额需要排序。

团委学生会可推荐经考核优良的副部以上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左右的候选人,若当学年获评校优秀学生会,可追加1个名额;(党建室纳入此列,部长及以上可申请)

学生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对于在支部建设、支部立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可以适当追加名额;

班级心理保健员由院团委根据校心理辅导中心反馈的表彰名单择优推荐候选人。

注:所有材料(纸质、电子)上交截止时间为2014113日下午17:00,逾期视为放弃。

所有材料电子版上交时,附件名字和邮件名字请注意修改为规定名。接受邮箱:2846875293@qq.com

(社区表现分为截止到2015年6月)

这次评奖学金简单的说:

1、学业奖学金(上海和氏璧奖学金优秀学生和材料学院学业奖学金)不需要管!!大家要做的只是申请院优干、科创、实践、文体 奖学金。

2、所有满足条件的都可以申请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除外);

3、科创、实践、文体 奖学金只要满足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可与任何奖学金荣誉称号重复申请,甚至它们三者之间都可以重复!

4、大家不要管“和氏璧”、“华宸光电”、“院奖”,只要按照申请院优秀学生干部、科创、实践、文体四个奖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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