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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点击:[]

 

关于开展2018年度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19年是祖国的70周年华诞,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为更好的在青年学生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优良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团委将于2019年1月开始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获得者,并择优选取两校区共5支团队奖和20个个人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报个人及团队须拥有向上、向善品格,综合表现优秀者。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起到先锋表率作用;

2.践行“雷锋精神”,长期坚持公益事业,在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

3.积极组织参与党团工作和学生活动,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色完成任务,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主流媒体报道;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服务广大青年学生,服务社会,扎实进取,表现优异,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5.在创新创业创优领域积极探索,创新能力较强,发挥示范性作用,获得省级以上竞赛重要奖项。

二、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获得者评选活动。

——1月份,组织申报。基层团组织对活动进行宣传,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队组织申报,3月份开学递交材料;

——3月中旬,组织评选。通过团组织推荐、资格审核、答辩汇报的方式,寻找、推选出“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获得者;

——4月份,举办获奖者座谈分享会暨表彰仪式;

——5-6月份,发放奖金。

2.广泛开展分享团走支部活动。各学院团委结合推选活动,组织本学院“向上向善好青年”获得者等青年典型深入到基层团支部,开展宣讲和分享交流活动,讲述青春故事,分享青春感悟,传播青春正能量,影响带动更多青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普遍开展学习讨论和实践活动。在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学习讨论活动,重点围绕“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展开学习讨论,引导青年学生聚焦创新创业、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把核心价值观转化为青年学生的具体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明确成长努力方向。

4.推出侨侨好青年风采系列文化产品。从推选的好青年中,遴选一批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青年典型和优秀故事,制作推出符合青年学生认知特点的公众号推文、短视频、微电影、文艺作品、“侨侨”系列文创产品、图册等系列产品,进行大力传播,广泛分享好青年奋斗故事,全方位宣传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的青春风采。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安排,于2019315下午17:00个人及团队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二楼204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4室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院2018年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评选活动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quzzb@163.com其中所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扫描图或照片、个人事迹的媒体报道截图或链接等证明材料越详实越好。

 

 

 

附件:

1.《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申请表(个人)》

2.《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申请表(团队)》

3.《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信息汇总表(个人)》

4.《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团队)》

5.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9年1月5

 


附件1:

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申请表(个人)

基本

情况

姓名

联系方式

学号

政治面貌

院系

单位职务

个人

简历

曾获

主要

奖励

事迹简介

(150字以内)

(详细事迹不少于800字,体现向上品格和向善品格,请另附页报送)

 

 

 

 

学院团委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申请表(团队)

团队名称

团队简介

团队事迹

团队成果

团队核心

成员介绍
(至少两人,每人介绍不少于500字。包括姓名、年龄、院系、年级、
公益经历、团队组织及领导能力说明、公益心得)

学院团委

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信息汇总表个人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学院

学历

学号

手机号

单位职务

获奖情况

(不多于5项)

事迹简介

(分条;150字以内)

注:学历填“本科/研究生”。


附件4:

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团队)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团队名称

学院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学历

负责人学号

负责人手机号

团队简介

(300字以内)

团队主要成果

(300字以内)

注:学历填“本科/研究生”。


附件5:

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青年学生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优良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校友邱尚振捐资设立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每年15万元人民币,从2016年开始,连续10年。

第二条 奖学金主要用于表彰奖励积极向上、行善立德、热心公益、勇于担当的我校青年学生道德榜样个人或团队。

第三条 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负责管理。

第二章  奖励项目及奖励办法

第四条 奖学金分为团队奖、个人奖两类,团队奖每年共评选5支,每支奖励8000元;个人奖每年共评20人,每人奖励4000元。

第五条 由校团委推荐的个人或团队获得全省向上向善项目或自强之星项目表彰的,每支被表彰团队可追加奖励8000元,被表彰的个人可追加奖励4000元;获得全国向上向善项目或自强之星项目表彰的,可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继续追加奖励,获团队奖的再奖励8000元,获个人奖的再奖励4000元。

第六条 奖学金由获奖团队和个人自行管理支配。其中团队奖学金主要用于团队队伍建设和项目开展。获奖团队须对奖金使用情况进行记账管理,并向团队全体成员公布,同时报校团委备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个人或组成一年以上公益团队均可申报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

第八条 申报个人及团队成员须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学籍处分、纪律处分)。

第九条 申报个人及团队须拥有向上、向善品格,综合表现优秀者。 向上品格是指:通过刻苦努力在校取得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者;主动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实践并获得社会好评;热爱集体,积极组织、参加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优良学风、文明校风创建活动。向善品格是指: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等爱心活动事迹突出者;利用寒暑假支教等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充分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取向。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起到先锋表率作用。

(二)践行“雷锋精神”,长期坚持公益事业,在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

(三)积极组织参与党团工作和学生活动,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色完成任务,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主流媒体报道。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服务广大青年学生,服务社会,扎实进取,表现优异,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五)在创新创业创优领域积极探索,创新能力较强,发挥示范性作用,获得省级以上竞赛重要奖项。

第四章  申报及评审

第十条 申请时间:每年9月份启动申报评审,12月份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申请个人或团队须相应填报《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个人)申请表》和《华侨大学临家向上向善奖学金(团队)申请表》。

第十二条 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送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集中民主评审,在全校公示评选结果。

第十三条 在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申请个人或团队的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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